各村、各部门:
经乡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紫溪乡2018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万源市紫溪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紫溪乡2018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有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森林防火会议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我乡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依法治林、依法治火行动,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工作,为我乡的经济建设和绿色生态 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 工作原则和目的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乡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四、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吴明军 党委书记
副指挥长:袁 伟 党委副书记、乡长
彭贵凡 人大主席
成 员: 何 斌 林业站长
侯 维 党政办主任
舒孝娟 财政所会计
郑 琪 应急办工作人员、武装干事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本乡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职责: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协调调集有经验的扑火人员深入一线火场扑火,检查监督各单位防火工作的落实情况,指导防火救灾工作;执行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建立重大森林火灾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接收、汇总、分析重要森林火灾信息,向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
本预案启动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成立“前线扑火指挥部”,现场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扑火救灾工作。各相关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 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做好扑火救灾工作。
(二)临时抢险救援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田 田 党委委员、副乡长、武装部长
成 员:董成伟 农技站站长
李金桃 安办工作人员
陈国志 文广站站长
袁心江 柿子坝村第一书记
王承均 孙家坝村支部书记
王成佳 楼房坪村支部书记
王克银 桑树坝村支部书记
王承飞 罗家河村支部书记
抢险救援小组负责火灾发生时指挥周边群众按预定方案及时疏散,组织人员和重要财产的转移,对疏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保证灾情发生时无人员伤亡。
(三)医疗救治及后勤保障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李丹丹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员:刘成意 卫生院院长
苟 奭 紫溪小学校长
王西祥 卫计办主任
杜先英 民政办负责人
崔炳琪 财政所工作人员
医疗救治及后勤保障小组主要负责对因灾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治、开展后勤保障。
五、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1、森林火灾预防:全乡森林防火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2、信息报送和处理:一般火情,应当逐级上报,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应立即报告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经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核准后上报市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发生在乡界附近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及需要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协调扑救的森林火灾。由 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
3、扑火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本乡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村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着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指挥部按照总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扑火原则: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落包干、划区包干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五、火灾的预案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森林公安为主,各村配合,林业部门参加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到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村民院坝会、座谈会、增强村民的防火意识,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六、预案的管理和调动
1、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实行分级启动。当火警发生后,根据预警分析及火情来势及紧急会同结果,按照初级预案、紧急预案、危急预案的级别启动。
2、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对该预案需要紧急调整时,应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意并做出最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