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辖区符合保障条件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对象共计14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626136)。现将优先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燎原社区: 崔仕英 孙晓学 邓 凯 侯正兰 张永鹏 李国波
裕丰社区: 王 勇 向守程
新华社区: 彭显奎
银铁社区: 谢秀堂 王义英
古马儿社区:杨 维 熊祥红
天马山社区:项中恒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