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太平镇人民政府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人员名单的公示
  • 来源:万源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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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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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达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万源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保障家庭申请、社区初审、太平镇复审、民政部门审核、相关部门协查、住保办终审,太平镇辖区符合保障条件需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对象共计1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拨打住房保障股电话(0818--8626136)。现将优先解决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的保障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裕丰社区: 刘学华

      万源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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