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万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万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市征收办信息公开工作做如下报告(报告中统计数据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按照《万源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万源市征收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标准,及时、依法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增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标准的公开透明度,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本单位职能及各股室岗位职责、房屋征收流程、相关文件、法律法律、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等。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办通过万源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部门公告11条;部门动态15条;部门三公经费2条;部门财政预决算1条;财政资金使用1条;部门文件11条;相关法律法规2条;图文1条;政策解读5条;规章制度1条;其它信息12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开信息12条;重点项目建设房屋征收区域内主动张贴公开37余条;《达州日报》主动公开信息4条;太平镇城区内各社区公示栏主动公开信息37余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具体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同时,落实专项经费1万元,用于购置办公设施设备。
2、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编制完成了《万源市征收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3、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个人财产隐私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办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主动公开的部门工作动态信息质量不高,且数量不多。
2、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还需多样化。
(二)改进措施
1、严格按照《万源市征收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务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及时、准确、高效的发布房屋征收工作各类信息。
2、各类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多样化,2018年我办将新增设户外LED显示屏进行政务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