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太平镇辖23个村(社区),有6个贫困村,其中1个贫困村在去年完成了整村脱贫,为实现其余5个贫困村今年底全部脱贫“摘帽”,太平镇党委、政府制定了“七项制度”,采用100分制实行量化考核,奋力推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驻村领导每月15日组织所有帮扶力量(“5+2”或“3+2”)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帮扶工作进展情况,部署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制定举措、同向发力,研究解决问题、矛盾。驻村工作组长负责筹备联席会议,收集相关资料形成专卷,并上报会议情况。驻村领导缺席会议1次扣1分、驻村组长扣0.5分。未按时报送相关情况的视为缺席,并按规定扣分。
设立“脱贫攻坚日”。每周星期六为全镇“脱贫攻坚日”,全体镇、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协调解决问题,融洽干群关系,采取召开庭院说事会、定期讨论会,建立微信群,撰写帮扶工作纪实等形式,深化精准帮扶。脱贫攻坚日实行签到考勤制度,由驻村工作组长于脱贫攻坚日下午5:00前向镇脱贫办上报本村(社区)当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干部未参加的,每次扣1分。未按时上报相关情况的,视为该村(社区)未开展脱贫攻坚日活动,并按规定扣分。
实行第一书记“月报告”制度。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集体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脱贫攻坚分管领导汇报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措施。对扶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脱贫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的,扣1分。
建立脱贫工作清单制度。每月初,由镇脱贫攻坚办细化问题清单、政策清单、责任清单,列明各项任务由谁来抓,怎么抓,应该承担哪些责任,明确脱贫攻坚底线要求,实现脱贫攻坚工作有的放矢、靶向定位。凡是对本村(社区)脱贫工作情况家底不清、心中无数的第一书记和驻村组长,扣5分,并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脱贫攻坚督查制度。成立脱贫攻坚督查小组,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三落实”为重点,每10天至少开展1次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或综合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工作短板,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工作水平。督查组及时将督查情况送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并全镇通报。凡是被通报批评的村(社区),每次每项分别扣驻村领导和驻村工作组成员0.5分,第一书记、村(社区)书记、村主任、直接责任人、帮扶责任人等扣1.0分。凡是被省、达州市、万源市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分别扣上述相关人员5分、3分、2分。凡是被省、达州市、万源市表彰表扬的,分别奖励相关人员5分、3分、2分。
建立脱贫攻坚奖励制度。在国家、省、市脱贫攻坚检查考核评估中,未失分的村(社区),对村(社区)驻村镇领导、驻村组长、驻村镇干部、第一书记、村(社区)书记(含帮扶社区书记)、主任加5分;其他村干部、村民组长、镇帮扶责任人加3分。
建立脱贫攻坚绩效考核机制。把镇干部(含下派社区书记)奖励绩效、15个有脱贫任务的村(社区)三职干部和社长年度补贴的50%、第一书记年度补助的50%、上派镇政府工作的社区干部纳入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充分发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的激励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