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万府汛〔2018〕2号)文件安排,经信局认真落实开展汛前安全大检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时间安排,检查内容,工作分工和工作要求等相关内容。成立了由副局长吴树林任组长,经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程德雄、农业局办公室张伟龙任副组长、于绍碧、左志华、胡明勇为成员的万源市汛前安全大检查第三检查组。
第三检查组于3月28日至4月2日分别对皮窝乡、梨树乡、官渡镇、茶垭乡、太平镇、青花镇、卫计局及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等单位进行了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向市防汛办写出检查工作总结,汇报了参与对部分乡镇和市级机关汛前安全检查的总体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检查组对各被检查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领导机构、应急抢险队伍、领导干部责任制落实,防汛应急预案修订完善情况和病险水库、水毁工程修复、河道管护和清理等进行了资料查阅、实地查看和情况询问等。工作组还查看了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实地踏勘了部分地质灾害预警点、病险及修复的山坪塘等。各被检查单位认真开展了防汛抗旱准备工作,总体情况良好。检查组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在总结汇报中把问题反馈给了市防汛办,被检查单位也表示尽快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还提出了工作建议:一是建议对防汛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对防汛抗旱工作提出统一的规范性要求,防患于未然,便于检查时统一标准进行检查考核评分;二是对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春季检查、夏季救灾抢险、秋季效果验收三者相结合,考核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准备情况、抢险救灾与实际效果。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准备的充分和及时科学的应对措施,必然能将灾害降为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