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庙垭乡委员会 庙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庙垭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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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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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2018年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庙垭乡委员会 庙垭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日

      2018年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我乡农业农村工作,用好用活扶贫政策,充分发挥精准扶贫促进作用,加大农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确因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劳动年龄段内(16岁-60周岁)的劳动者实行过渡性安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就业增加收入,实现按期脱贫。根据万脱贫办发〔2017〕47号和万脱贫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以建档立卡的农村特困劳动者为开发对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7年2名和2018年14名共计16名建档立卡户为我乡农村公益性岗位(乡村道路维护)。

      为了加强岗位的管理,做好岗位整合,更好的发挥政策效益,经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我乡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具体方案如下,请涉及村遵照执行。

      一、 名额分配

      2017年和2018年的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名额分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名额再根据我乡贫困村数量、拟摘帽村的先后,以及各贫困村贫困户的多少、乡村的大小、工作量的轻重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火峰村:6人(苏强、陶小华、张仕贵、杨必禄、张海先、王家秀)

      名扬村:5人(张德辉、王成碧、周厚琴、杨从香、何俊莲)

      尖山村:5人(鲜勇、郭光秀、刘国艳、王青德、曹本章)

      二、 岗位职责

      岗位为乡村道路维护,主要负责村辖区内的路面清扫和维护

      三、 岗位对象的管理

      岗位对象由涉及各村统一管理。各村支两委负责人要根据具体岗位工作职责,与岗位对象签订岗位责任书,落实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岗位责任书须明确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是市委、市政府扶持贫困户的一项增收项目,不能等同于劳动合同,不承担购买“五险一金”义务。岗位对象在履行岗位职责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岗位对象自行负责。

      四、 实行动态管理

      各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对象实行一年一定,动态管理。明确责任区域的划分,对不能胜任岗位职责、不服从管理的岗位对象要及时进行调整,并报乡党委、政府备案。

      五、 考核办法

      (一)村级考核。1、各村由支部书记、村主任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管理,制定村考核方案(领导小组、考核方案在文件下发10个工作日内交乡党政办)。2、按时间定期清扫,定期检查(有台账、有影像资料)。3、加强对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的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登记(有台账、有影像资料)。

      (二)乡级考核。1、经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见附件),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时抽查,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若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乡党委、政府将追责。2、领导小组同时将对村公益性岗位考核软件资料进行不定时督查(分工明细、道路维护日期、上岗情况等系列工作台账和影像资料)。3、以上两项考核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六、 确保发挥政策效益

      开发公益性岗位目的是解决贫困人员的脱贫增收问题。各村要结合今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名额及贫困村实际情况,设置相应岗位,制定工作职责,落实具体岗位对象。按照岗位对象标准和条件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政策效益。

      附件:庙垭乡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

    火峰村、名扬村、尖山村各支部:

      根据万脱贫办发〔2017〕47号和万脱贫办发〔2018〕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发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为了加强岗位的管理,做好岗位整合,更好的发挥政策效益,经党委、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精准脱贫农村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王吉传

      副组长: 单小晔

      成 员: 苏 娅

      张 杰

      张栩熠

      李 刚

      王 滔

      苏定均

      苏明军

      领导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单小晔任办公室主任,苏娅负责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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