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蜂桶乡委员会 蜂桶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 工作方案》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蜂桶乡
  • 作者:谢加明
  • 发布日期: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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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村,乡级各单位:

      现将《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蜂桶乡委员会 蜂桶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5日

      蜂桶乡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万源市纪委、万源市监委《关于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纪发〔2018〕4号)要求,蜂桶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调研以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委、达州市委及万源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再来一次大调研、大起底、大公开、大围歼,分层分级、分口分类开展专项治理,推动扶贫领域作风持续向上向善,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为全乡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各村、乡属各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纪委、达州市委、万源市委和乡党委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调门高、行动少等问题。村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该报告的问题未报告等问题。

      (二)扶贫工作中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专项资金问题;扶贫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及检查验收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脱贫攻坚工作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和参与扶贫工程建设等问题;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把持村组织,强拿、强要、强占扶贫资金、项目等问题。

      (三)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三、主要措施

      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年建设暨“亮剑行动2018”,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监督、抓常抓长、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统筹开展“四大行动”,即“作风大监督行动、案件大查处行动、问题大曝光行动和权力大约束行动”,以奋斗精神不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一)作风大监督行动

      1. 专项精准监督。充分整合“5+2”帮扶力量,健全完善乡、村两级联动监督,实践运用脱贫攻坚“6+1”(六个精准扶贫+一套精准监督体系)精准监督工作机制,围绕专项治理重点,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分散监督与集中监督、单独监督与联合监督、专责监督与职能监督相结合和机动性明察暗访方式,坚持一竿子插到底,面对面向群众核实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列清单,明确内容,确保监督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乡纪委每月开展1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书面报告万源市纪委。

      2. 开展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集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专项巡察。坚持探头前移、集中发力、倒查责任,既注重对被巡察单位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扫描,又聚焦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特别要针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大摸排、大搜索。2018年,重点对信访突出的村进行巡察,对在巡察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乡纪委将严肃查处。

      3. 推进阳光行权。坚持“纪检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实现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预防、扶贫政策精准公开、对权力运行精准监督。综合运用村村通“大喇叭”、固定公开栏、“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醒目的公开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农业地力耕地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政策、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内容具体到项目到户到人,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案件大查处行动

      1. 起底问题线索。坚持群众路线,常态开展“征询民意·清风行动”,结合“院坝纪检行”、“两讲一监督”活动,有序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发现和反映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全方位收集脱贫领域问题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设立信访举报箱,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收集、大起底。4 月底前,对 2016 年以来已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实行统一登记、统一交办、统一报结,做到挂号建账、对号下账、销号结账。对巡察反馈、专项审计、财政检查和执纪监督等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优先研判处置。乡纪委通过走村入户摸排、集中走访、设立反映点等方式,每个月集中排查处置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标准规范处理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做到“无遗漏”、“无积压”、“零暂存”。

      2. 查处突出问题。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全流程全领域的监督查处力度,紧紧围绕乡镇干部、各单位(站所)、村两委等重点人员,着重查处胆敢向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动奶酪”、“伸黑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围绕事关群众利益的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重点项目,着重开展全流程监督问责。围绕干群关系紧张、(宗族)矛盾尖锐的村,着重打击农村“村霸”、宗族恶势力。围绕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着重查处烂尾工程、豆腐渣工程等问题。围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着重查处分配、发放环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

      (三)问题大曝光行动

      1. 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今年查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2. 案件结果反馈曝光。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后半篇文章,实行一案一通报制度,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群众大会、入户通告等方式,坚持把查纠结果向案件发生地党组织、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反馈通报,避免出现问题查而不息,重复信访。结合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清源行动”,适时组织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对收缴的扶贫领域违纪款项、物资,集中公开退还群众,释放严厉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强烈信号。

      (四)权力大约束行动

      1. 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增强自我约束。以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核心,乡纪委将不定期组织基层干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推动解决作风问题反复抓和抓反复的问题。通过在案发地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方式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基层干部自我约束力。

      2. 注重能力培养提升专责约束。以监督执纪业务素质培训为重点,着力村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短板,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以理想信念教育为内核,增强村监督委员会责任意识,着力解决主动性不够、等米下锅的问题。

      3. 推进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约束。以推进制度建设为根本,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发生根源,举一反三,找准最易失控、最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与深化权力运行与监督“三同”机制建设,强化纪律作风和行政权力监督,实施财政资金及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监管等相结合,健全完善长效制度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乡各单位(站所)、各村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对全乡“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各党组织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负起组织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各村监督委员会要按照全乡统一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监督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乡纪委要统筹协调全乡力量,各村监督委员会要加强监督,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各单位(站所)、各村收到或发现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乡纪委,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随时发现、随时移交。

      (三)及时提炼总结,按时报送情况。乡纪委要做好舆论引导,总结、宣传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和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及时向市纪委报送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工作信息,同时,按照市纪委安排分别于6月10日前和12月10前报送作风建设年暨“亮剑行动2018”半(全)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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