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发〔2018〕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根据省农业厅、达州市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3月10日至4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集中统一开展全市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清形势
虽然我市2017年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一是市疫控中心近期监测中发现,仍有强制免疫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户),存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隐患。二是畜禽及畜禽产品交易流动进入高峰期,跨境调运频繁,动物疫病的跨境传播风险加大。三是我市多年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一些工作人员出现了松懈麻痹思想和疲劳厌战情绪。四是部分养殖业主防疫意识不够,防疫措施不到位、不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一行动,扎实做好我市动物疫病防控各项措施。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防控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产地检疫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定点屠宰场生猪屠宰检疫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加强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接壤地区和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严防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三、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一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落实各项防疫责任,督促养殖业主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承担相应防疫责任。二是扎实开展集中免疫。继续坚持“五统一”,做到“五不漏”,确保“五到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及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集中免疫工作。规模养殖畜禽按程序规范免疫,散养畜禽实施春、秋季集中普免,常年补免,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三是加强免疫技术培训。乡镇农技站要及时组织辖区内专业技术人员和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培训,规范免疫操作,确保免疫质量。同时,严格疫苗管理,按规定运输、贮藏和使用疫苗,确保疫苗的有效性。四是做好消毒灭源。各乡镇要在春、秋防集中免疫期间,及时组织人员做好农村畜禽圈舍及周围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五是强化抗体水平监测。在春、秋季集中免疫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好工作台账、完善资料,迎接省、达州市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交叉检查,并做好市内免疫抗体监测自查。
(二)加强人畜共患病及其它动物疫病防控。一是加大布病监测力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大羊场布病监测普查力度,扩大监测面和检测数量,羊场监测普查面要达到100%。二是认真开展狂犬病免疫。城镇准养犬免疫率要达到95%以上,农村犬免疫率达到90%以上。继续坚持免疫保护与监测扑杀并举,严防狂犬病疫情发生。三是做好其它动物疫病防控。要指导养殖户做好羊痘、猪腹泻病、猪肺疫等其它动物疫病免疫工作,降低其他疫病发生风险。
(三)认真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一是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监测计划,做好万源市动物疫情及流行病学调查,定期收集、汇总监测数据和流调信息。二是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对监测阳性畜禽和零星散发疫情要及时、规范、果断处置。三是定期召开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分析评估会,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进行分析、评估、会商,科学研判动物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
(四)切实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深入贯彻《四川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五不得”,进一步健全完善检疫申报制度,规范实施检疫监管。切实加强养殖、收购贩运、屠宰加工、市场交易等重点环节监管,督导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建立健全防控措施,完善养殖档案。全面实施收购贩运动物台帐记录及人员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执行跨省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和申报检疫查验制度,严格执行跨境调入活畜禽落地报告和隔离观察制度,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同时,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联防,加大对违规调运活畜禽及收售、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
(五)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要严格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四川省实施办法,加强应急储备和管理,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村级疫情观察员的作用,加强疫情举报核查,提高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疫情线索要及时查证核实,消除隐患;对发现的疑似疫情要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按“早、快、严、小”的原则,果断处置,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
春、秋防期间,市政府督查室将派出督查组深入各乡镇督促检查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的实施和进展情况。对组织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对因免疫不到位,导致疫病暴发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市重大动物疫病春、秋季集中防控期间,实行工作周报制,各乡镇每周四上午10:00前将免疫情况电话上报市农业局动物疫控中心(联系电话:8628870)。
附件:万源市2018年全年动物防疫任务分配及责任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