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要求,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促使工程实施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公众公告,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请就你关心的环境问题,发表本人的看法,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 建设项目情况概述
建设单位: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名称: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万源市太平镇东区(太平镇先农坛村四社)
建设概要:本项目为二级甲等疾控中心新建项目,划拨土地面积3334.20m2、实际用地面积3230.19m2、总建筑面积3409.13m2,其中主体建筑面积3361.26m2、附属设备用房建筑面积47.87m2。绿化面积478m2、停车位21个。另外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池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处理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声的危害;扬尘采取洒水、覆盖、封闭施工等措施控制;施工弃渣、土石方及时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堆存,不乱扔乱堆;施工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收集后回用。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短暂,随施工结束而结束。
(二)营运期
1、 大气
(1)污水处理站臭气:项目建成后,将对污水处理站采取有效的封闭和脱臭处理,对于发生恶臭的构筑物置于封闭间内,通过引风装置排入相应的净化装置进行脱臭处理后高空排放。
(2)危废暂存间臭气:按照规范设置温控装置,加强清洁,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可减少垃圾臭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备用发电机废气:只有在停电情况下才会使用,发电时间短,全年使用时间少,废气排放量少,采用轻质柴油作为燃料,污染物排放量少。
(4)车辆废气:禁止机动车在项目区域内长时间发动停留;种植对汽车尾气、烟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有较强吸收作用的花卉植物,并在有条件的地方进行立体绿化。在干燥季节需对场地洒水,以减少扬程的产生。
(5)微生物实验室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废气包括各操作间为保证室内清洁度要求而排放的废气和生物安全柜排放的废气。微生物实验室安装臭氧消毒和紫外线消毒装置,为防止实验过程病原微生物的逃逸,气体在排出室外前均经过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废气经实验室排风系统排出室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理化实验室废气:理化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会有很少量的化学试剂挥发出来,实验室采用通风橱排放的方式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此外,建设单位需采用自然通风和(或)机械通风,加强通风换气,做好消毒灭菌工作,保证空气流通和换气次数,保证业务综合楼内空气畅通。
2、 废水
本项目废水包括微生物实验室废水、理化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和体检和咨询等人员废水。
微生物实验室:废水主要产生于实验结束后的清洗冲刷过程,实验室配有高压蒸汽灭菌锅,对有感染性的器具先进行灭菌消毒,后进行洗刷。灭菌时采用高压蒸汽121℃,102.9kPa,30min灭菌处理,有效灭活病原微生物,高压蒸汽灭菌,不仅可杀死一般的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对芽孢、孢子也有杀灭效果,是最可靠、应用最普遍的物理灭菌法。
理化实验室:检验分析过程产生少量的含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和酸碱废水,酸碱废水采用中和法,中和至pH值7~8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含氰废水宜采用碱式氯化法(碱式氯化法是加入碱液使废水的pH值达到10~12,然后再投加液氯或次氯酸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但在理化实验过程产生的少量废液(重金属废液及其第一次清洗水、废酸碱等)属于固体废物中的危废,排放周期不定,经分类收集后用密封容器储存,定期送往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微生物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废水和食堂废水经预处理后会同职工生活污水、体检和咨询等人员废水一并进入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排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特别要求粪大肠菌群数低于100MPN/L,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和结核杆菌不得检出)后由市政污水官网收集后,再进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后河。
3、 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
拟建项目一般生活垃圾采取分类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包括:体检和咨询、针具交换垃圾、微生物实验室固废、理化实验室废液、废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废活性炭等。
其中,属于“豁免清单”中危废,经消毒处理后,送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余危废须分类收集,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危废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规定的危废收集、暂存、转动、运输环节的环保措施规范化管理。
4、 噪声
项目噪声拟采取以下防治措施进行治理:
(1)加强绿化,在项目场地内及周围种植树木及其它植物,既可以降噪有可美化环境。
(2)加强对车辆的进出管理,尽量缩短汽车的怠速停留时间,禁止汽车鸣笛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3)加大宣传,张贴标语,创造安静的医疗环境。
(4)对污水处理站水泵采用减振、隔声的措施,对通排风系统安装消声器,对发电机进行隔声。
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对当地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可行。
5、社会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可完善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分析能力与科研水平,加强对健康危害因素的检测和干预能力,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项目不涉及拆迁和安置,对群众的生活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属于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周围无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总图布置满足环保要求。评价表明,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医疗污水处理后可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应标准,工程在实验室按照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防护级别设置独立通风装置和净化装置,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认真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后,各项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对环境影响小,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建设有利于改善当地疾控中心医疗条件。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及相关人员。
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
①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的该项目;
②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③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程度;
④您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意见和建议;
⑤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有何意见;
⑥您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984483506
邮编: 636350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清元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0号)
单位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翠屏路43号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839-3301066
邮编:628017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将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万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