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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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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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府办发〔2018〕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全面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重要项目落地生根、见到实效,现就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安排如下。

    请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跟踪和督促检查。牵头单位要及时协助市政府办公室研究细化督查方案,每季度按时限要求向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反馈跟踪落实情况。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统筹协调、创新督查方式,既要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又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既要严肃督查问责、又要视情表扬激励,切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达州和万源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督查工作要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规范到基层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按季度进行通报,确保年度计划落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实效。

    凡未纳入重点督查事项的原则上不开展督查,因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督查的,按程序报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同意后方可开展。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    

     

    2018年重点督查事项

     

    一、督促检查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工、市政府常务会与专题会议定事项、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

    二、督促检查重要会议会风会纪,市长热线、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相关股室)。

    三、督促检查脱贫攻坚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扶贫移民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

    四、督促检查2016—2018年中央、省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完成及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重点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攻坚突破年”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五、督促检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六、督促检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国土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应急办)。

    七、督促检查兵役登记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人武部,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八、督促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情况(牵头单位:市道安办,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九、督促检查防汛及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水务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督促检查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一、督促检查农民增收工作开展及脱贫攻坚引领区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二、督促检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及信息录入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三、督促检查乡镇民政资金(救灾、特困供养等)及时足额兑现和“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成员单位及乡镇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四、督促检查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牵头单位:市住建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五、督促检查市委、市政府重点解决前期工作经费重大项目开展情况(牵头单位:市发改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六、督促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情况(牵头单位:市教科局,联系科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一秘书股)。

    十七、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督查工作的领导同意开展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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