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3月12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一)、(二)》、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货运机动车非法改装、超载、超限治理力度的通告》(﹝2013﹞第7号)、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和煤矿等重点领域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现制定铁矿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防事故、保安全、促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各村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联合执法、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实现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分管安全、分管交通领导为副组长,镇中心学校、镇安办、镇交管站、各村村委支部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镇安办主任曹明忠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小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资料档案事务。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材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三、整治重点内容
调查摸底辖区所有车辆详细情况,及时反映上报完善手续;排查整治辖区主、次干道路,县、镇、村道路安全隐患;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人货混载、非法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2018年6月30日。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阶段(2018年3月25日—2018年4月25日)
各村、各单位组织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整治责任人,落实整治责任。通过开院坝会、开车主会、入社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交通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行动,达到警示教育作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25日)
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时摸清和排除重大危险源,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整治有效。对检查发现到违法犯罪行面为坚决给以查处和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30日)
总结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探索出长效的工作机制。
五、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
各村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所辖村(单位)道路交通安全总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安排部署、检查督促、现场排查整治的落实。村支部书记重点负责道路安全日常隐患排查(见附件1),村主任(村交通协管员)重点负责车辆安全责任书(承诺书)签定和车辆运输日常检查(镇交管站制表);村文书重点负责本村车辆登记(建立车辆台账及更新情况)(见附件2)。各村委员和村民小组在村支部领导下全面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按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分片包段、信息互通、记录共享、责任明确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制”
镇中心学校负责对全校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安全教育,特别是交通安全教育,教育他们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和要求,不得乘坐他人自备车和无牌无照等非法车辆;负责按“一对一”方式签订安全责任和安全承诺书,做到到户到生落实责任要求。镇电管站、信用社、水管站等单位和其他企业,负责本行业和本单位职工、团体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并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各项要求。
(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
镇分管交通领导负责督促各村认真详实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每月底审定由各村上报镇安办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汇总情况后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并及时将排查出的交通道路安全隐患中无法整治的重大隐患报上级主管部门。镇安全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镇安办、镇交管站对全镇车辆检查执法,坚持每天上路检查3—4次,严厉打击违规非法运输行为,严禁无牌无照车辆上路,严禁机动车超载、超限、非法改装等行为。镇安办、镇交管站在镇交通、安全分管领导下全面开展工作,镇安办和交管站联合办公,镇安办主任(交管站副站长)曹明忠负责统筹各项工作,负责各责任书的签定,协调指导刘小同志工作,刘小负责办公室文件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特别是车辆台帐情况、车辆检查情况、安全责任(承诺书)签定、各类影像图片资料等。其他分管领导、驻村人员负责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所联系(驻)村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全镇群众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切实提高全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时时处处遵章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村、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是具体责任人。要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肩负起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责任。
(三)加大执法力度
专项整治期间,查获的所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均按照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杜绝降格、办人情案而不了了之。
(四)强化督促检查
镇整治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的形式,掌握和推进整治工作。镇纪委及工作督办组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村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