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生资金监管,确保民生资金及时、顺利、足额发放到位,最大限度惠及于民。根据国家《预算法》、中共万源市纪委 万源市监委《关于开展全市民生资金兑现情况排查清理的通知》(万纪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和我局《2017年度民生资金重点检查方案》安排,定于从2018年5月28日起至6月,组派专项检查组对2017年度民生资金进行重点核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公示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雨露计划”专项资金、低保救助、五保救助、孤儿救助、地力补贴、“猪牛羊”补贴、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残疾人护理、计生奖励扶助等惠民资金管理、拨付、使用等情况; 如发现重要违法违规线索,可追溯以前年度。
二、核查内容。重点核查检查民生资金是否存在以下问题:1、申报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2、截留挪用、私存私分资金;3、管理松懈,损失浪费严重;4、分配资金优亲厚友;5、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6、资金分配使用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以及相关工作开展是否符合要求、资料是否齐全;7、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资金;8、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等。
三、核查对象。本次重点核查检查10个乡镇、8个市级部门,具体名单如下:
1、石塘镇、井溪乡 、皮窝乡、庙坡乡、白果乡(第一检查组检查)。
2、青花镇、大沙镇、新店乡、丝罗乡、溪口乡(第二检查组检查)。
3、农业局、国土局、住建局、卫计局、残联、林园局、扶贫移民局、民政局(第三检查组检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检查期间实名反映举报有关问题或线索。
联系电话:
14781884833(第一检查组) 15775656111(第二检查组)
13980196791(第三检查组) 0818-8622583(财政监督局)
万源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