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发〔2018〕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万源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5日
万源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万源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督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为重点,全面推动政府及其部门整体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丽万源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加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及时做好国务院和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确保在收到上级机关关于取消和下放相关事项的文件后,完成落实工作。10月底前,集中公布市级取消、增加和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二)全面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环节中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10月底前,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清理公布市级取消、增加和变更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执法责任。加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化管理,推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有效衔接,做到权力与责任相互对应、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实现省、达州市、万源市相同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重点、关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丰富政务公开载体与方式。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丰富政务公开载体与方式,规范政务公开行为。依托新闻媒体公开,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对于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民本民生问题,通过广播电台、电视访谈、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或建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制度。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教科局,市卫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政府法制办)
(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和专业机构测评相结合的评估机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进行论证;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进行社会稳定、环境和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档案;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运行。(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备制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政协意见,出台后及时向达州市政府报备。乡镇、市级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及时向市政府报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健全党政法律顾问团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大顾问、大服务”工作体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订重大行政决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法律顾问“顾而不问”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万源市201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档案。(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与评估工作。全面完成政府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并实现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做好新发布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和达州市政府备案工作,确保备案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落实乡镇、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实质审查,做到有备必查、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流程严密、程序规范、裁决公正、行为文明的制度设计。深化城市管理和文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建立适应万源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资格准入关。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告知相对人权利、重大行政决定听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改革。深化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改革。今年起,新从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平时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加强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以及承担责任等。(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规范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罚衔接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程序和证据规则,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统一标准、统一运行,省市县三级联网。(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统一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严格按统一标准开展随机抽查,杜绝选择性执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引导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拓宽监督渠道,促进依法行政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以及简政放权等情况,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力度纠正清单之外“乱用权”等问题,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调整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权责清单,加强动态管理,积极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两单合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研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依法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确保建议办结率达100%。(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
(三)建立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机制和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审计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全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应诉案件备案制度,加大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考核和问责力度。建立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法院,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行政调解人员的办案水平和能力。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审理复议案件制度,创新案件审理模式,增加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确保生效行政复议决定严格执行。(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探索行政复议案件网上办理、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制度,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组织保障,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认真开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和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部门每年至少举办两期领导干部建设法治政府培训班。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继续实行以案释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舆论引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品牌。创新法治宣传载体和形式,继续做好政府法治信息报送工作,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实践进程、具体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文广新局,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严格督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达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万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的工作任务,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评估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年度内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1次。要加强市、乡两级政府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使之与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严格逗硬奖惩,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