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人〔2018〕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经2018年5月10日市六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
张琼同志为万源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霖同志为万源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
曹玲同志为万源市农业发展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泽民同志万源市中型水库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东蛟同志万源市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职务;
杨琼同志万源市农业发展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万源市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主办:万源市人民政府
承办: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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