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 来源:万源市青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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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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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万民〔2018〕214号)要求,青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迅速部署,对我镇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特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达州市和万源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坚决查处城乡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工作目标。特成立青花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镇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专项治理活动

    1、按照万源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万民〔2018〕2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对本镇的困难群众和低保对象进行再次复核,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对照《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及动态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流程执行情况,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作法。

    2、成立青花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副书记、副镇长任副组长,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重点对本地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事件进行集中查处;建立低保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热线,(镇政府0818-8500173)保证投诉举报渠畅通道,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深入了解申请救助对象家庭实情,建立救助申请家庭户经济状况信息台账,根据动态,实时更新。在农村低保审核审批中,加强申请救助对象的经济状况信息的核对,坚决纠正和杜绝不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不按规定程序纳入低保的做法,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

    4、集中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活动,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院坝会等形式,将政策送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本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社会公示制度,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

    (二)加快完善体制机制

    1、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在明显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

    2、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问题。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驻村干部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真正做到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事。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村民会议、院坝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城乡低保、清理排查的意义和范围,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度,增强群众参与低保监督的积极性,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对该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公示,并附民政局监督电话:0818-8615858、镇政府办公室电话:0818-8500173,镇纪委电话:0818-8500273.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相关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政策法规,围绕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安排部署我镇相关工作。

    2、全面排查阶段

    第一阶段:开展重点核查。各村要利用全国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现有城乡低保兜底对象进行全面排查。逐户排查未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及时同步完成低保、扶贫系统数据更新。

    第二阶段:开展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及时上报新增和减员情况。集中办理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对全面排查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坚决予以清退,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

    3、检查督导阶段

    对各村(居)委会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采取逐村逐户检查、督查,掌握工作重点动态,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和严肃处理。

    4、总结整改阶段

    各村(社区)要详细解读《万源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各个环节责任主体、责任人以及办理时限。要规范低保受理主体,规范入户调查的责任主体和入户调查率,注意民主评议的方式和结果应用,注重公开公示的效果和个人隐私保护。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

    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建立完善“一门受理、系统办理”机制是我镇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确保救助对象得到实惠、亲民政策取得实效、人民群众满意的重要举措。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

    各村(居)委会要不折不扣地落实此次专项治理和完善机制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我镇在低保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整改,力求实效

    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规定不切合实际的,要及时反映调整相关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力求得到较好解决,对新增城乡低保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筛选,实现城乡低保“基数稳定、动态平衡”,即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应补尽补”,体现低保的公平、公正性。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四)做好信息报送

    要及时建立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镇社会事务办要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做好上传下达和工作指导。各村(社区)要在2018年6月-8月、2019年6月-8月、2020年6月-8月按本方案分三次集中开展青花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并及时上报专项治理情况,由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统计汇总,在每年的11月25日向市民政报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





    青花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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