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
  • 来源:万源市庙坡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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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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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委编办:

    根据《中共万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的通知》(万编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我乡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回头看”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在编在岗人员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5人,科员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编制6人,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机构编制工作由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

    在“回头看”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乡高度重视,由乡党委书记尹鹏亲自挂帅,以党委副书记肖钟伟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抽调专人对全乡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乡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1.加强考核工作。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2.严格人员借用管理。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社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市编办备案。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我乡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档案的保存完整。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乡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为此我乡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机构编制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6日

    序号

    督查项目

    督查内容

    实际情况

    备注

    1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超编进人



    存在“吃空饷”情形



     

    2

     

    机构编制审批程序

    执行情况

    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



    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



    3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是否依法登记,是否按时年检及时变更,是否按核定职责开展业务。



    4

    其他事项

    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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