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工作的情况报告
  • 来源:万源市溪口乡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7-17
  • 点击数:人次
  • 根据中共万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在全市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回头看”的通知》万编办发〔2018〕27号文件要求,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机构编制“回头看”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在编在岗人员共16名,行政编制10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3人,机关工勤1人,其中:1人上派至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挂职锻炼;1人上派至成都市双流区挂职锻炼);事业编制6人(1人借调至茶垭敬老院工作)。不存在违反规定超编进人等情况。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严明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省上及达州市委和万源市委编办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要求,我乡在接到文件通知后,迅速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财政所工作同志为成员的机构编制“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编制“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制度、规范运行

    我乡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我乡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三)专人负责、实名管理

    我乡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确保人事档案的保存完整。我乡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我乡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不够,二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四、今后工作计划

    一是严格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二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四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