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股室局、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万源市农村住房规划建设统筹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万委办〔2017〕61号)及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分片负责的通知》(万住建〔2017〕65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股室负责人调整情况,现将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分片负责人员调整如下:
一、责任分片
陈一富:局党组书记、局长
全市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建设总负责。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赵黎艳
高 升: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6个乡镇)
负责大竹镇、庙坡乡、庙子乡、紫溪乡、白果乡、钟亭乡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股
责任人:廖代权
向 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5个乡镇)
负责竹峪镇、永宁乡、虹桥乡、溪口乡、康乐乡
责任科室:规划股
责任人:王强
桂长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6个乡镇)
负责黄钟镇、罐坝乡、丝罗乡、中坪乡、石人乡、赵塘乡
责任科室:村镇股
责任人:裴刚
廖国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5个乡镇)
负责太平镇、青花镇、茶垭乡、长石乡、官渡镇
责任科室:城乡建设股
责任人:李本江
王 莉: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6个乡镇)
负责白沙镇、石塘镇、沙滩镇、八台镇、花萼乡、曹家乡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股
责任人:陈 军
戴 韦:局党组成员 总工(7个乡镇)
负责旧院镇、白羊乡、固军乡、井溪乡、铁矿乡、堰塘乡、蜂桶乡
责任科室:建筑业管理股
责任人:刘 铭
汪子昆:副局长(6个乡镇)
负责草坝镇、石窝镇、魏家乡、玉带乡、柳黄乡、新店乡
责任科室:房地产业股
责任人:田宁川
廖开平:局工会主席(6个乡镇)
负责罗文镇、花楼乡、长坝乡、曾家乡、皮窝乡、梨树乡
责任科室:政工股
责任人:罗天
李朝阳:房管局局长(5个乡镇)
负责河口镇、大沙乡、鹰背乡、庙垭乡、秦河乡
责任单位:房管局
责任人:房管局落实
住建局村镇股负责住房安全保障的数据统计、上报;市质安站负责全市住房安全保障的农房建设质量指导监督,并以责任片区为单位落实农房建设质量指导监督人员。
二、工作职责
负责指导全市管辖范围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安全质量管理;加强农房建设施工现场安全巡查指导与监督。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进行技术指导,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当既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意见。要求承担质量安全、保修和返修责任。完成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是强化科学选址。指导各乡镇组织安办、村规、国土等部门人员,实地踏看新建房屋选址情况,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坚持“四个围绕”的原则(即围绕水、路条件好的选址;围绕现有住房相对集中选址;围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选址;围绕乡镇场镇选址),做到宜聚则聚,宜散则散,不搞“一刀切”。严守“三避让”原则的安全建设底线,以保障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方便为前提,合理确定农房选址位置和建设标准。
二是强化设计保障。按照住建部要求,全面推动农房建设实行“五个基本”,即有基本的建设规划管控 要求、基本的房屋结构设计、基本合格的建筑工匠、基本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队伍、基本的竣工检查验收,不断提高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和水平。我市特别是农房建设一定要有单独或通用的设计图纸、有合格资质证的工匠或施工队伍修建、达到六级抗震设防标准要求。
三是强化巡查指导。为确保脱贫攻坚住房质量安全,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和《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对减贫户房屋集中建设点采取定期检查为主的监督方式,对分散减贫户住房建设采取督促指导乡镇村规办人员监管与不定期抽样检查的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四是强化重点环节监管。为确保贫困群众建房质量安全,按照上级要求所有农村新建住房不得采用空心砖等不合格材料,对老百姓建房所用的钢筋、水泥等材料的合格证进行登记、取样。监理人员现场对水泥砂浆搅拌进行监督,确保砂浆强度达标。要对各重点环节连续不间断巡查监管,形成监理和施工日志,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五是强化进度和资金使用。对2018年-2019年度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实施对象的台账核查;督促“四类重点对象”按时录入系统,推进施工进度,按质按时完成任务和资金拨付等工作;要求各乡镇聘请监理和成立领导小组,履行农村住房建设中应尽职责。
万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