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农村安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达州市《关于省住建厅等2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及认真核实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统计信息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达州市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等2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18〕187号)转发你们,请你们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结合4月4日省农房联席办就我市农村危房改造核查出的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危房改造自查工作。并按照《万源市农村安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花名册归类统计的紧急通知》(万住建〔2018〕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5月11日最终锁定的整改数据,认真核实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已实施花名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关于开展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1.严格按照(川建村镇发〔2018〕457号)文件明确的绩效评价项逐项开展自查工作,结合实际抓紧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充分做好迎接绩效评价工作。
2.各乡镇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有关工作的》(万住建〔2018〕225号)文件要求统计数据(52乡镇2014年-2019年住房维修加固(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连户路信息统计表(附件2))为基础,认真核查2017年已实施住房维修加固(危房改造)及人居环境改善、连户路户信息,并填报XXX乡(镇)2017年“四类重点对象”维修加固、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验收统计表(附件3),XXX乡(镇)2017年贫困村中非贫困户维修加固、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验收统计表(附件4),与十二五规划重复2017年已实施住房维修加固(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信息统计表(附件5),未实施计划调整占用2017年指标解决住房维修加固(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信息统计表(附件6)。务必将电子版(纸质版相关部门及人员签字盖章后于6月4日前上报)于6月2日下班前报市住房办,经对比无重复后,于6月4日前完成《全国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整改工作。
3.与十二五规划重复2017年已实施住房维修加固(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及连户路,拟争取我市地方补助资金的,必须附情况说明,详细写明重复录入的原因和是否存在违规享受危改中央补助资金现象,并经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乡镇主要负责人、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市级挂包领导审核后上报。
以上统计表格电子版我办将通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群(群号:39664610)上传,各乡镇务必严格按照规范填报,不得随意变更填报规范,尤其注意不得任意增减人员,必须与附件2户统计一致,每户不得重复享受,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准时完成统计工作,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统计,造成我市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改善和连户路工作滞后的,将严肃问责乡镇主要负责人。
万源市农村安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联系人:张航 联系电话:8622971 电子邮箱 :25090433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