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钟停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钟停乡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或需要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政府授权,由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与各村委会联合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政府领导下,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森林防火队制定本村区域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应履行的职责,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预案实施的快速有效。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提高警惕,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事件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1.5火情报告
森林火灾信息由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理,村、社两级护林防火队负责按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逐级上报。
1.6预案启动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且火灾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仍有继续蔓延危险时,经乡护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启动本预案。
直接威胁乡、乡、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
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燃烧半小时以上、面积1亩以上,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可能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需要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协调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其它情形。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2.1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冉 烁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赵 继 副乡长、安办主任
成 员:周启竞 党政办主任
王 汗 财政所长
廖贵斌 综治专干
黄登塔 文化站站长
蒲朝青 中心校校长
郭子荣 卫生院院长
李祥宇 安办工作人员
挥部下设办公室,李祥宇同志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值班主任:李祥宇(安办负责人)
指挥中心值班电话:0818-89660110
2.2指挥部成员职责任务
2.2.1 综合调度组职责:掌握火情动态、前指的扑火方案、扑火兵力部署、火场天气情况;与前指建立起无线、有线通信联系,保证信息传递畅通;根据火场火情动态,起草上报有关森林火灾的各类情况报告,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根据火场进展情况、火场地形和森林资源情况、火场气象趋势等,对火场态势及火情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判断,就扑火战略和阶段性扑火战术等为扑火指挥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汇总扑火工作情况。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应急扑火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联系组织供应扑火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保障。
宣传报道组职责:组织火情和扑火救灾情况的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具体事宜。负责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新闻发布工作。
赴火场工作组职责: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协调和指导当地前指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市林业局应急扑火指挥部汇报火场有关情况,检查监督村、社护林防队对上级组织和领导对扑火救灾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当地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2.2.2村、社扑火队职责
各村、社参照本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扑火队,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火灾发生情况在扑火现场设立相应级别的扑火指挥机构,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具体任务是;全面掌握火灾现场的地形地貌和自然、社会情况;全面掌握火场动态状况,分析火场发展趋势;全面掌握扑火人员、装备、给养数量及行动情况,安排扑火任务和工作计划;直接调度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实施扑救方案;协助火灾调查及扑灭火场的验收。
3.预警监测机制
3.1火灾动态监测
在森林防火期,充分利用地面了望台、护林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火情动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当地村社报告。在高火险天气时段,由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救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同时做好林火热点监测的审核和反馈。
3.2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扑火工作的需要,由气象部门提供天气实况、天气预报、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对重点火场进行跟踪预测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因灾死亡人数或危险程度,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一般(Ⅲ级)。
Ⅰ级响应: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乡、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以及需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迅速开展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Ⅱ级响应:当出现火场持续5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造成1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者发生在省、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等4种火情之一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在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拟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组织指挥各项火灾扑救工作。
Ⅲ级响应:当发生直接威胁乡、乡、村、居民区以及重要设施安全;可能发生严重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燃烧2小时以上、面积0.5公顷以上,火场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危及大面积原始林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需要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组织指挥扑救和紧急处置的森林火灾等5种火情之一时,乡护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启动本预案。发生火情后1小时内,所在村、社护林防火队必须在火场设立前线指挥,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2小时后火场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乡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指导火场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
4.2扑火指挥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指的统一指挥。
逐级指挥。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下级前指必须执行上级前指的命令,为避免指挥混乱,上级前指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
分区指挥。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前指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指负责本区域的组织指挥。
4.3扑火原则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在扑火战略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在扑火战术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扑火队、民兵应急分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社会力量为辅的原则。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的原则。
4.4扑火要领
4.4.1基本要求:发现火情,及时出动,依靠群众,迅速灭火。扑火队队长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并迅速成立现场扑火指挥部,根据火场实际情况指定最佳扑火方案。要做到指挥有序,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4.4.2基本手段:以人工扑救为主,必要时请求上级实行人工增雨灭火。
4.4.3扑火力量任务分配:将扑火力量分成多个梯队,第一梯队为当地干部、群众、义务扑火队,利用地形熟悉进行先期扑火;第二梯队为半专业扑火队,利用先进工具、设备进行围打;第三梯队为民兵组织,第四梯队为住乡机关单位职工清除余火,留守火场。
4.4.4基本战术:(1)扑火方法:用土灭火、用水灭火、以火灭火、开设防火线、爆炸灭火等基本方法;(2)扑火力量组织,实行5到10人一组,由一人负责,严禁单兵作战。(3)以打为主,实行打、隔、冷却相结合,多线结合,多线出击。(4)抓住各种扑火的有利时机(如火情发生初期,火场风小,早晚温度低、湿度大,烧座火等情况),运用各种扑火方法,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做到能则打,能阻则阻,杜绝伤亡事故发生。(5)坚持“四不打):即风大不打、悬崖陡壁不打、打顺风不打迎头火头、打座火不打冲火。
4.4.5突围要领:如被火势包围,要千方百计突围。方法有:土堆、土抱卧倒;观察地形,沿山路小道逆风方向突围;用衣服蒙盖头面,乘弱火苗冲过去;不要盲目向山沟死角突围,也不要跳岩。
4.5保障措施
4.5.1通信联络
通信管理部门要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的通信畅通,要坚持24小时值班,扑火现场指挥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随时保持与指挥部、毗邻乡、火场内部、各扑火队的相互联系。
4.5.2后勤保障
林业部门要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民政、财政部门要做好粮食、食品、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配和供应。交通运输部门要为运送扑火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运输工具,为扑火救灾服务。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队伍组织、医疗卫生设备、物资调度等工作,并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扑现场进行救治。
4.5.3居民点和群众防护
发生火灾后,要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线路,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措施,确保居民点安全。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5.4建立安置救助点
发生威胁村社、城乡居民区或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村社或城乡居民紧急安置救助点由乡政府负责安排落实,重要设施物资的安置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与乡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风景名胜区内的动植物、物资等的安置由管理单位负责安排落实。
4.6火灾案件查处
发生特、重大森林火灾后,乡防火指挥部要及时报告市防火指挥部,对肇事者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5新闻报道
记者到现场采访要征得乡防火指挥部批准,对新闻稿件的发布需经市指挥部领导签署意见后,由相关新闻单位发稿。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扑救工作。
6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乡护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解除本预案,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7、培训演练
乡护林防火指挥部要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和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普及人民群众避火安全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