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万源市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的总结
  • 来源:万源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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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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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群众工作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达市群工发〔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活动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了《信访条例》宣传工作会议,就《信访条例》内容再次进行解读,重点强调了全体信访干部首先要学好用好《信访条例》,规范信访问题办理程序,促进信访问题及时有效的解决。会上对《信访条例》宣传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分工,分配任务,印发了《万源市群工局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三周年宣传标语。二是我局印发了《信访条例》宣传资料,组织工作人员在我市人员集中区域发放,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三是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结合“驻村帮扶”、“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深入联系帮扶村、信访重点乡镇为群众宣传讲解《信访条例》,正确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表达诉求,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三是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QQ群、微博等网络平台,多渠道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工作,营造出浓厚宣传氛围。

    三、重点突出,确保实效

    一是群众接待中心工作人员为每位来访信访群众赠送1份《信访条例》宣传资料,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指导群众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二是组织相关市级部门到重点乡镇进行“大接访”活动,听取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在下访过程中,共发放《信访条例》宣传资料400余份,使群众初步了解《条例》对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意义。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广泛宣传教育,使《信访条例》逐渐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为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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