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20项新措施
  • 来源:万源市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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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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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交管业务“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便捷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20项新措施(以下简称“交管业务20项新措施”)。

    (一)改革交管窗口服务,全面推行“一次办、马上办”

    1.落实“四个减免”。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免复印,原需提交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各地在车驾管业务窗口配备使用身份证读取设备、高拍仪或扫描仪,进行影像化采集,在机动车/驾驶人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不再收存复印件。暂时未配备的,提供免费复印,复印件存入档案。免填表,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综合应用平台中采集录入信息制作申请表,交申请人签字确认。属于代理人申请,申请表上无委托人签字的,可另行提交委托书。免拓印,原需申请人自行拓印车辆识别代号的,由车辆管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安检机构等免费拓印。对车辆生产企业随车配发的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要严格与实车比对。对车辆生产企业未按规定随车配发或存在拓印不清晰、与实车不符等问题的,要予以免费拓印,并通过综合应用平台上报违规产品信息。免提交,要按照统一部署,会同相关部门推行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不再收存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报废回收证明、医院体检证明等纸质凭证,在机动车/驾驶人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

    2、简单业务一证即办。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补领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和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等18类车驾管业务,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原需审核或收回的驾驶证、行驶证,通过内部信息核查,不再要求群众提交。

    3、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整合优化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办理车驾管业务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办结。业务办理一窗式,推行车驾管业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行缴费支付电子化,服务窗口推广使用网银、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方式,做到受理、审核、缴费、发证“一次排队、一次办结”。车辆登记通道式,实行机动车“通道式”查验,推行PDA终端查验车辆,查验结果信息化传送,简化机动车登记程序。服务导办标准式,交管服务场所全部公示业务办理标准化流程图表,形式直观、易看易懂,提供清晰指引,并提供免费导办服务。

    4、个性服务自助快办。在车辆管理所设置自助服务区,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提供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服务,实现身份认证、受理审核、规费缴纳等全过程自助办理、窗口取件或邮寄送达。积极推行在政务服务大厅、交警大中队、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检验机构等地设立自助服务终端,方便群众就近办、自助办。商有关部门和单位设置自助缴税机、自助照相机等设备,方便“一站式”办理交管业务。

    (二)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

    5、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等提供网上服务,实现交管服务“零距离”。拓展网上服务项目,实行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申请网上受理、信息后台审核、牌证邮寄送达。有条件的地方要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项目,积极探索网上预审核、网上购车登记等服务新模式。提高网上办理比例,简化互联网面签手续,推进与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对接,实现多渠道身份认证,优化网上办事流程,加大宣传提示力度,提升网上服务体验感和便捷度,切实提高网上办理交管业务比例。

    6、推进网上政务互联互通。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助推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整体水平。加强政务平台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共享服务,打通交管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功能整合共享,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积极推进与相关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网上信息交换共享、精准核查。

    7.推行安全教育网上学习。推行互联网学习教育平台,方便驾驶人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网上申请、网上认证、网上学习。根据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特点,逐步推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分类管理,提供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警示等差异化学习内容,提升学习效果。

    8、推进交通事故网上处理。轻微事故网上定损理赔,建立与人民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实现交通事故信息跨部门实时查询、实时反馈,推动车损事故在线受理、在线定责、在线协商、在线定损、在线理赔。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在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制下,发挥保险等社会力量,依托“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保险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解决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推动公正高效化解矛盾问题。

    (三)延伸下放交管业务,大力推行“就近办、便捷办”

    9、健全社会服务网络。坚持“节约资源,合理布局”原则,在达州市现有18个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基础上,依托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增加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

    10、推行邮政代办服务。发挥邮政网点覆盖城乡、贴近群众服务优势,每县(市)至少建立1个邮政代办点,逐步向中心乡镇拓建,代办补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申领免检标志、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为群众提供就近、便捷、高效服务。

    11.延伸农村交管服务。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适应农村汽车和驾驶人快速增长的新形势,构建农村交管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向县级下放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县(市)经省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后可办理进口车登记,引导鼓励在县(市)布建机动车检验机构,方便县乡群众就近上牌、领证、检车。向农村延伸交管服务,每个县(市、区)选1个中心乡镇政务服务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并逐步推开;通过“流动服务车”下乡、交通安全员和劝导员代办等方式开展上门服务,打通农村服务“最后一公里”。

    12.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推行“警保联动”新模式,协调保险机构建立“警保联动”机制,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共同上路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到达事故现场,借助“交管12123”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系统,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提升交通事故处理效率。推进农村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建设农村事故快处协理员队伍,协助当事人快速处理农村地区发生的财产损失交通事故。

    13.推行跨省异地检验。在推行省内异地检验基础上,除大型客车、校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外,其他汽车实行跨省(区、市)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区、市)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全国范围“通检”。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14.推进车检程序优化。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增设预约窗口通道,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实行网上申领免检标志,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简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落实检验主体责任。

    15.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迁出登记地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取纸质档案;对办理车辆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16.便利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区)异地工作、生活的人员,在办理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

    (四)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

    17.健全监督制度机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监管制度,以车驾管、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业务为重点,建立网上巡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数据分析与重点调查相结合、社会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实现常态化、智能化监管。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供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将业务咨询、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良性互动。

    18.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创新大数据、智能化科技监管手段应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实效性。推广科技监管装备,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驾驶人考试、机动车查验等岗位民警辅警全部配备使用执法执勤记录仪。驾驶人考试、审验应用人像识别或指纹认证等技术,配备身份证读取设备,严格考生身份认证。机动车查验推广应用智能查验终端和查验监管系统。用好大数据监管手段,建设信息化监管中心,配置专门监管人员设备,对业务办理进行全过程音视频监管,定期研判分析重点异常业务,实现异常情况实时预警、及时核查处理。

    19.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交管社会服务网点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网上网下监督巡查,对存在管理不严格、违规违法等问题的,依法依规严格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违规退出。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进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强化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对依法查处的检验机构、社会考场等单位,要将有关责任人员通报相关部门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对管理不规范的失信检验机构,不予实施先发检验标志、后抽查监督的措施。

    20.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坚持信息系统建设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防范信息数据应用安全风险。建立系统安全评价体系,完善系统安全防护措施,健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加强系统信息安全监管,建设应用信息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网络、数据、异常业务等安全风险分析预警,建立信息安全网上巡查制度,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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