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四川省境内,兴建开发水利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或修建拦河、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道路(铁路、公路等)、隧道、管道、缆线、码头、渡口、排污口、民房、旅游开发、工矿企业、景观工程、航道整治项目等永久性、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临时占用河滩地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审批事项。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主席令第61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主席令第88号)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国务院令第3号)
三、申请条件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拦河、跨河或项目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
(二)项目已经主管部门立项,建设方案已确定;技术审查已通过。
。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申请文件 | ||
2 | 项目立项文件 | ||
3 | 建设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 | 报批本 4份 | |
4 | 建设项目影响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的协议 |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万源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万源市水务局窗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出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现场审核时间除外);
(二)审批:2个工作日;
(三)办结: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万源市水务局关于××项目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万源市太坪镇河西政务中心3楼水务局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万源市水务局:http://www.sczwfw.gov.cn/;
(四)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窗口电话:0818-8730472。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