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水务局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本辖区内因建设工程确需申请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的建设单位。
二、法定依据
(一)《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条(国务院令第158号)
(二)《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一条
三、申请条件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供水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 ||
2 | 单位营业执照 | ||
3 |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
4 | 影响正常供水的补救措施 | ||
5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施工图 | ||
6 | 施工组织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 ||
7 |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申请表 |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万源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万源市水务局窗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出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现场审核时间除外);
(二)审批:2个工作日;
(三)办结: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万源市水务局关于××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批复》。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万源市太平镇河西政务中心3楼水务局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万源市水务局:http://www.sczwfw.gov.cn/;
(四)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窗口电话:0818-8730472。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