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水务局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服务指南
  • 来源:万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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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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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源市水务局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需要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是指为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生产经营所提供的各种配套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工程的观测、水文、通讯、防汛、输变电、交通运输及管理、综合经营所需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有效灌面(是指灌溉工程或设施已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在一般年景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管理范围(详见《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程水源(是指水利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中,明确用途的水源),或者造成水利工程设施部分或全部报废的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二、法定依据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

     

    三、申请条件

    (一)需要占用省属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二)有相关专家评估意见及结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1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申请表

     2

    占用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的范围、补偿标准及管理恢复措施

     3

    申请文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万源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万源市水务局窗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出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现场审核时间除外);

    (二)审批:2个工作日;

    (三)办结: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万源市水务局关于××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的批复》。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万源市太坪镇河西政务中心3楼水务局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万源市水务局:http://www.sczwfw.gov.cn/;

    (四)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窗口电话:0818-8730472。

    十二、注意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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