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水务局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审批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四川省境内需要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是指为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生产经营所提供的各种配套设施/设备,主要包括工程的观测、水文、通讯、防汛、输变电、交通运输及管理、综合经营所需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有效灌面(是指灌溉工程或设施已基本配套、有一定水源、在一般年景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管理范围(详见《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程水源(是指水利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水资源使用权中,明确用途的水源),或者造成水利工程设施部分或全部报废的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审批。
二、法定依据
(一)《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8号)
三、申请条件
(一)需要占用省属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设施的单位或个人。
(二)有相关专家评估意见及结论。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申请材料名称 | 申请材料要求 | 备注 |
1 | 占用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申请表 | ||
2 | 占用水利工程及附属设施、有效灌面、工程水源的范围、补偿标准及管理恢复措施 | ||
3 | 申请文件 |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二)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加盖万源市水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万源市水务局窗口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
(四)万源市水务局窗口审批。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同意许可的决定,并出相关文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的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人凭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临时居住证、户口簿等)和受理通知书到万源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现场审核时间除外);
(二)审批:2个工作日;
(三)办结:1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万源市水务局关于××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有效灌面、管理范围、工程水源的批复》。
九、数量限制
无。
十、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到现场次数1次。
十一、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现场办理地点
四川省万源市太坪镇河西政务中心3楼水务局窗口。
(三)网上办事大厅
四川省电子政务大厅:http://www.sczwfw.gov.cn/;
万源市水务局:http://www.sczwfw.gov.cn/;
(四)投诉电话
四川省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
窗口电话:0818-8730472。
十二、注意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