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关于万源市庙沟2018-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相关事宜的通告
  • 来源:万源市房屋征补和物资储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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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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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万源市庙沟2018-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需要,现拟签订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万源市庙沟2018-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

    二、房屋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三、房屋征收人:万源市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五、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征收补偿协议签约期限: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7日。

    七、征收补偿协议生效条件: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户数达95%以上,由万源市人民政府依法作出该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之日,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生效。征收人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向被征收人支付房屋征收安置补偿费,被征收人按协议约定期限搬迁腾空并向房屋征收部门交付被征收房屋。

    八、征收工作人员名单:桂长征、杜发树、邓斌、苏明怀、陈瑛、谭会岗、向以阳、谭林、赵永文、蒲可荣、邓琪、寇安全、姚平安、燕继春、彭庆川、陈邦梅、王曦、牟华伟、杜尚勇、楚国荣、吕正树、陈明信、刘尚学、黄哲、黄江、曹阳、陈明信。

    九、房屋征收部门办公地址:万源市太平镇河西盛锦苑1号楼2楼。

    特此通告。

     

    附件:万源市庙沟2018-8号地块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

          补偿方案(此附件已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万源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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