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公安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来源:万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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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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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局各部门:

    严肃财经纪律和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是保障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为加大监督力度,强化专项检查,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根据《中共万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万源市监察委员会万源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即万财监督〔2018〕12号,制定市公安局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截至2018年3月底各部门私设“小金库”情况。主要检查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等,主要包括:

    1、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是否存在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是否存在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是否存在经营收入款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是否存在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是否存在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检查组织方式

    为切实落实好“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沈晓组长、纪检书记蒲晓波任副组长、警务保障室主任桂刚为成员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警务保障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小金库”本次专项检查,局属各部门各负其责,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市财政局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步骤从2018年4月16日至6月底,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16日到4月25日)。各部门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到100%;本着“边自查、边整改”的原则,对自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立即自觉纠正并如实上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二)重点检查阶段(4月26日到5月25日)。各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警务保障室将组织力量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对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按照“谁检查谁处理”的原则,分别依法依规处理。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25日至6月底)。各部门要本着“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要结合自身职责,在整改过程中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等问题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小金库”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坚持实事求是,不得漏报错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主要责任,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小金库”自查自纠及其整改工作。

    (二)严肃追责问责。警务保障室汇同财政部门将组织开展实时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对私设“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敷衍塞责应付、自查自纠不认真、上报情况不属实,特别是对“小金库”自查自纠问题零报告而被重点检查或巡视、审计监督中发现存在“小金库”的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查实的“小金库”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同时,依据依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按照报送材料。各部门于4月23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警务保障室(包括组织开展情况、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等内容)、《“小金库”问题零报告承诺书》、《“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报警务保障室,联系人:王明蓉  电话:6186。

    附件:1、“小金库”问题零报告承诺书

          2、“小金库”问题自查自纠情况汇总统计表

     

                                万源市公安局

                              2018年4月16日

     

    “小金库”问题零报告承诺书

     

    按照《中共万源市纪委万源市监察委 万源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万财监督〔2018〕12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已全部结束,现承诺如下:

    一、本部门单位已按照方案的规定,认真组织了自查自纠,做到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自查自纠报表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报、漏报、瞒报。经此次自查自纠,本部门单位不存在“小金库”问题。

    三、若承诺不实或再发生“小金库”问题,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

     

                     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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