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万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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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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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规章、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公共秩序、市容市貌、门前“五包”、垃圾清运及垃圾场(站)的管理。

    3.负责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城区亮化等行业的管理,参与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区内环卫、路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

    4.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市场外摆摊设点等位置的审核和管理。

    5.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灯光环境的规划、监督、管理。

    6.负责各种广告栏、宣传栏、张贴栏、广告牌等户外广告位置的确定、监督、管理。

    7.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点)、洗车场、修车厂位置定点审定的综合管理。

    8.指导协调全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城市规划区内环境综合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9.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房屋装饰装修的行政执法职责,会同相关部门对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筑的违法事实、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执行。

    10.协助相关部门实施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

    11.组织开展有关城市管理、监察的科学研究。

    12.拟定城市维护费用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等。

    13.负责本系统群众信访、社会稳定及行政调解工作;受理城市综合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党组织建设。

    2.跟踪落实督办“五治”工程治理工作。

    3.全面推进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4.打击违法违章建设。

    2017年度,市城管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太平镇人民政府等部门拆除新增违法建设17户,2544㎡,拆除2016年存量违法建设34户,4597㎡。

    5.行权平台建设。

    为彻底解决城市管理践行“721”工作法中10%的问题,我局执法大队重新抽调业务素质强、法律素养高的工作人员成立了政务一体化服务平台办案中心,专门解决“管”的过程中形成的“难度大、易反弹”问题,让“办案处罚”作为城市管理中“管”的有效支撑,切实改变管得多、罚得少、易反弹的不利局面。

    6.市容市貌管理。

    2017年度,城管局对外印发《关于治理城区占道经营规范市容秩序的通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选段2000余份,全城重点路段放置告示牌40余个,制作宣传车2辆,并借助万源新闻平台,“当一日城管”志愿者活动、法制宣传栏目等,全方位宣传万源市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和日常执法活动,积极引导摊贩入市经营、依法经营,在社会上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7.环卫工作方面。

    新增环卫作业点,环卫投入,垃圾清运保洁,生活垃圾清运收费,环卫公厕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管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管理。

    8.城市路灯管理。

    强化安全检查,日常维修维护,亮化工程项目。

    9.行政审批。

    2017年度,市城管局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共229件,办结229件,无退件。

    10.帮扶及精准扶贫工作。

    2017年以来,我局为联系村做了以下帮扶实事并得到贫困户及村民的认可。一是为3个村的贫困户每户发放旧院黑鸡苗,赠送各类种养殖书籍。二是为每户贫困户购买大病保险共计3000元。三是为两村贫困户共送去133套电饭煲和电磁炉。四是为梨树坪村出资13000元维修村委活动室,聘请市茶叶局专家向该村村民免费培训茶叶种植技术,并协助村委组建1只腰鼓队。五是积极协调市水务局为大地坪村争取水利资金113万元,解决该村罗家寨115户人畜饮水困难问题,协调电力公司帮助该村村委活动室接通电源,并购买一台打印机用于村委办公,为该村35名在校学生送去文具体育用品等,为该村异地移民搬迁贫困户免费安装照明设备。六是帮扶干部自掏腰包为贫困户送节日慰问品、现金、化肥、书籍、棉被等;七是每月按时组织干部职工到联系村开展帮扶工作。

    11.热线和信箱办理工作。

    2017年度,市城管局共接到各类信访件共计473件(其中接到达州市委书记信箱来件12件,办结12件;达州市长信箱20件,办结19件,1件办理中;达州信访系统2件,办结2件,万源书记信箱20件,办结20件;万源市长信箱45件,办结44件,1件在办理中;举报投诉及咨询6件,办结6件;万源信访局8件,办结8件;纪委监察信件11件,已办结10件,1件在办理中;市委办转办件1件,办结1件,巡查组转办件8件,办结8件,信访件140件,办结140件,城管“110”投诉热线400余件,已办结400余件。

    12.工程建设方面。

    2017年进行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万源市生活垃圾预处理及华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万源市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河西新区市政综合改造项目;城区路灯采用EMC模式改造升级采购项目;城市立体停车场建设项目;完善城镇交通标识标线、车辆停放等交通设置项目;万源市社会救助福利中心垃圾池维修工程;2017年城区市政设施维修工程;万源市城区设置非机动车停放点工程;万源市火车站进货场公路维修建设工程;2017年城区排水沟及沉砂池清淤工程;东区干道安装人行道隔离护栏采购项目;万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盖膜采购项目;万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反渗透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万源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水污染调查评价采购项目。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20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8.97万元,占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8.50万元,占2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20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36万元,占54%;项目支出551.11万元,占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7.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34万元,下降5%。

    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02.84万元,下降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图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23万元,占4.28%;城乡社区支出784.46万元,占90.27%;住房保障支出45.28万元,占5.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46.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城管执法(项): 支出决算为34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实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实务(项): 支出决算为264.45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6.1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4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6.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5万元,完成预算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9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5.51%。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路灯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减少24.6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110人次,共计支出0.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减少,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8.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城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65万元,比2016年减少264.33万元,下降6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城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4.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3.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10.2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电动车采购、2017年春节氛围营造灯饰及安装、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反渗透处理设备、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盖膜、城区路灯采用EMC模式进行改造升级、2016年度路灯维修材料采购、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源市城市管理局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7辆、其他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入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繳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反映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城乡社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类)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单位以万元表示,保留两位小数,计量存在尾差。

     

    附件1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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