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粮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市粮食流通计划、规章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社会粮食流通数据和粮食工业统计工作,拟订本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计划;制订本级储备粮油的规模、布局、收购、轮换和管理办法;承担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责任,建立粮食预警安全机制,拟订粮食应急供应预案,在粮食供求失衡和发生紧急情况时组织实施。
3.牵头粮食产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组织拟订产销一体化经营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措施和保障军需民食供应计划;监督管理粮食行业执行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开展前瞻性、宏观性和战略性问题的调研,为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4.负责检查粮食经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卫生标准情况,确保粮食安全;负责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受理粮食收购行政许可,检查粮食行业从业人员准入资格,按照国家要求实行持证上岗;监督管理粮食市场,及时掌握价格动态,指导粮食企业按市场需求实施购销行为,会同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粮价、制假贩假和以劣充优等行为,维护种粮农民、消费者、经营者的权益和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5.根据国家粮食产业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市场建设规划;根据国家和省市《粮油仓储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国有粮油仓储设施和粮食收储网点布局,指导农村科学储粮,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户科学储粮技术和粮仓。
6.对我市国有粮食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安全维稳、党的建设等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学会发挥应有作用,组织实施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劳动技能培训和鉴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完成粮油经营量完成5.3万吨,占计划任务的151%;粮办工业产值2135万元,占计划任务的102%;实现利润2万元。完成粮食收购9239吨,占计划任务的103%;完成粮食销售9032吨,占计划任务的100%;完成食用油销售420吨,占计划任务的105%。完成粮油定单面积4.1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1%;助农增收150余万元;加工大米完成4350吨,占计划任务的109%;开发优质大米系列产品3个;完成省级储备菜油300吨轮换工作,并通过上级验收。
2.进一步推进“放心粮油”工程项目实施,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全面完成太平粮油公司放心粮油工程、太平粮油公司食用油储备罐、太平粮油公司产后服务体系、烟霞粮油公司收纳仓等项目建设任务,目前已全面竣工并投入使用。
3.进一步加强各级储备粮油的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一符四无”粮油比例大100%,储备粮油储备安全、数量真实,品质宜存率100%。
4.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区域粮食安全。进一步加强市场粮油管理,严格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搞好粮油流通市场执法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各级储备、军粮、救灾应急供应粮油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确保了消费者利益和粮油食品卫生安全。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粮食局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粮食职工学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1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1.35万元,占100%。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11.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5万元,占35%;项目支出591万元,占6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11.3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99.34万元,增长19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省级项目拨款58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3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99.34万元,增长1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占0.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7万元,占3.3%;医疗卫生与支出11.08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20.06万元,占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48.14万元,占9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表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单位名称:万源市粮食局 | 单位:万元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911.35 | 320.35 | 591.00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2.00 | 2.00 | ||||
11 | 纪检监察事务 | 2.00 | 2.00 | ||||
01 | 行政运行 | 2.00 | 2.00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07 | 30.07 | ||||
08 | 抚恤 | 30.07 | 30.07 | ||||
01 | 死亡抚恤 | 30.07 | 30.07 | ||||
210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1.08 | 11.08 | ||||
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11.08 | 11.08 | ||||
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1.08 | 11.08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20.06 | 20.06 | ||||
02 | 住房改革支出 | 20.06 | 20.06 | ||||
01 | 住房公积金 | 20.06 | 20.06 | ||||
222 |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848.14 | 257.14 | 591.00 | |||
01 | 粮油事务 | 263.14 | 257.14 | 6.00 | |||
01 | 行政运行 | 257.14 | 257.14 | ||||
05 | 粮食信息统计 | 2.00 | 2.00 | ||||
06 | 粮食专项业务活动 | 4.00 | 4.00 | ||||
04 | 粮油储备 | 585.00 | 585.00 | ||||
03 | 储备粮(油)库建设 | 585.00 | 585.00 | ||||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纪检监察事务办公及日常事务费用开支。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去世抚恤金、丧葬费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0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及缴纳补充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0.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应缴纳部分。
5.粮油物质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7.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一是工资福利支出228.68万元;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21.22万元;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24万元。
6.粮油物质储备(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费用开支。
7.粮油物质储备(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粮食行政执法及储备粮管理。
8.粮油物质储备(类)粮油储备(款)储备粮(库)建设(项):支出决算为5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省级下达智能库建设及低温库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3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9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9.26万元、津贴补贴94.72万元、奖金7.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08万元、抚恤金20.86万元、生活补助11.89万元、医疗费3.6万元、住房公积金20.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6万元等。
2.公用经费2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93万元、印刷费0.02万元、水费1.27万元、电费4.79万元、邮电费2.30万元、差旅费2.45万元、维修(护)费0.06万元、会议费0.94万元、培训费0.22万元、公务接待费1.96万元、工会经费4.9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3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内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级及本级储备粮轮换接待客户2批次,支出0.15万元;粮食库存检查接待24批次,支出1.28万元,精准扶贫对口帮扶接待1批次,支出0.04万元,达州市级各项检查接待7批次,支出0.38万元,宣汉粮食系统国企改革调研接待1批次,支出0.11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内部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开支标准及范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22万元,比2016年增加0.07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系专项经费增加4万元及人员减少3.6万元形成。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粮食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源市粮食局账存公有车辆1辆(2016年8月移交国资办已处置),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信息统计(项):指国家为宏观调控需要而用于粮食信息统计、社会调查等方面的支出。
8.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粮食专项业务活动(项):粮食体制改革、制度研究、军粮供应等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9.粮油物资储备(类)粮油事务(款)储备粮(油)库建设(项):储备粮油仓储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