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来源:万源市花楼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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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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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全面开展“五治”工作,扎实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强力治理“五乱”,场乡“五乱”现象等得到有效遏制,为创省卫生乡镇打下了坚实基础。定期对河道、铁路、公路沿线白色垃圾进行清理,加强河道管路。新建垃圾收集池11个,分类垃圾池5个,垃圾桶42个,再生物资回收站1个,新增保洁人员3人。二是认真落实河长制,切实加强河道管护,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巡河发现问题8起,全部得到有解决落实。三是完成养殖面源污染摸底排查,禁养区规划整改22户,现已整改完成22家,新建和完善三级化粪池22口2200余立方米,建沼气池2口150立方米;关闭和拆除养殖场35户。四是完成篱笆园建设1000米,硬化连院、户路4200米,院坝硬化5200平方米,排水沟1000米。五是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06户397人,建设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3处。六是完成人居环境改善503户,住房维修加固320户,完成“改厨改厕”436户。土地增减挂钩复垦土地616.2015亩,建集中居住点4个。

    2、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养殖发展效果突出,发展中蜂养殖户(100桶及以上)1户;肉牛养殖户(10头以上)2户;土鸡养殖户(300只以上)15户;二是种植业效益显著,发展中药材480亩;优质水果(青脆李)300亩;培育错季节蔬菜基地150亩;马铃薯高产栽培基地400亩,喜获丰收;优质水稻2000亩,玉米高产栽培示范片1000亩,喜获丰收;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1000余人次,新增就业人员300余人;解决农村扶贫公益岗位就业21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4人。 四是2个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经营状态良好,在万源市农村淘宝合伙人中名列前茅,新建电商服务点1个;五是引进重庆注礼之家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进驻马鞍山村打造十里花楼花海基地,前期规划已结束。

    3、基础建设推进有力  

    一是道路建设推进有力。计划硬化村社道路32.6公里,已硬化11.6公里,启动21公里村社道路硬化工程,预计年底完成;维修道路65公里;2.3公里窄路加宽工作已全面结束,投入使用。二是财政农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接近尾声。已完成蓄水池31口,山坪塘整治12口,新建引水渠37.6公里,机耕道9.5公里,硬化道路4.3公里。三是水利设施的到全面维护。维修整治山坪塘2口,堰渠14公里;新建人畜安全饮水工程3处。四是完成董家梁新村示范点建设。五是完成三堡溪村1社天然气管网建设,受益人口400余人;六是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推进有力,全乡6个行政村全面落实。

    4、民生事业蓬勃发展   

    全面落实民政、残联各项惠民救助政策,落实低保重新申报认定780户795人,城镇低保38户41人;清理完善重新认定孤儿待遇享受1人;大病医疗救助62人次193580元;申报优抚待遇3人,发放义务兵立功受奖补助8547元;办理高龄补贴173人;完成“量服”工作408人。大力推进政策性保险工作,“新农保”、“新农合”参保率达98%以上,“农业政策性保险”水稻参保5992.3亩,玉米参保9675.2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参保1800人,“扶贫保”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村小改善工程”。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配合推进基层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扩大新农合参合率和保障率,改建村卫生站1个。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做好生态效益补偿工作,补偿金额及时足额兑现到户。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文化站作用发挥明显,发放电视户户通终端设备600余台。6个行政村农家书屋运行良好,新建1个村文化室,新增配套书籍2000余册,进一步丰富了农村文化娱乐生活。

    5、社会秩序井然有序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消防、森林防火、危化物品、烟花爆竹、砂石场等的安全监管责任,实行“全员责任制”,所有乡干部包砂场、包烟花爆竹经营门市,包村、包社区、包院落、包街道,实行全区域安全覆盖。进一步充实交管站人员,完善交通监管制度,实行全员包车制,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重要时段负责制,日常巡查制、领导督查制等多项制度,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设置交通全警示标志38处,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发生,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制定并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组建了应急民兵队伍,制定防火预案,及时处理火险、火情。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2次,对地质灾害点落实专人检测,制定防御预案,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两表一卡”发放到户率达100%。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的监管,抓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积极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排查、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防群治,建立了义务巡逻队,加强巡查,严防群体事件发生,全力确保社会稳定。

    6、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一是成立了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和村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花楼乡扶贫开发精准扶持工作方案》。目前国扶系统建档立卡贫困户1027户2966人,2017年底已完成脱贫234户637人,花楼坝村整村脱贫顺利通过上级验收。制定了切实有效的脱贫措施,帮扶到户,责任到人,使贫困群众按照计划得到脱贫。二是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重新入户核实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六有系统和国家子系统。三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脱贫攻坚。投资660万元硬化花楼坝8.8公里村道公路;投资105万元硬化花楼坝村社道路2.86公里;以工代赈投资90万元硬化花楼坝1.5公里社道路,投资48万元硬化桅杆坝0.96公里社道路;整村推进投资41万元硬化马鞍山1.2公里社道路;新争取马鞍山1.8公里、三堡溪12公里、董家梁7.159公里村社道路硬化项目。同时积极配合完成投资1700余万元的2017年财政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工作,现已施工接近尾声,通过项目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脱贫奔康铺好路。四是加大饮水工程建设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水务局2017年预脱贫饮水自建引流及微水窖工程建设优质干净的人畜饮水管网,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分散式引水管道安装2.92万米,解决了84户205人饮水困难;花楼坝村两个集中供水点建设已完成实施,解决花楼坝村3、4、5、8社165户349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五是通过将产业发展扶持周转金及小额信贷作为发展杠杆撬动群众产业发展,用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以产业带动,帮“勤”不帮“懒”,改变全乡贫困群众“等靠要”的落后观念,完成由“帮我扶贫”向“我要扶贫”的思想转变,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在3个贫困村已发放产业发展扶持周转金69户65万元,发放小额信贷260户1100余万元,从资金上帮组解决群众发展难的问题。六是以特优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借助“五小”庭园经济发展契机,大力发展种养殖业,确保贫困群众增产增收。2017全乡计划发展巴山土鸡养殖316户16995只,鸭养殖共11户284只,中蜂养殖56户391群,肉牛养殖158户222头,肉羊养殖6户102只,猕猴桃种植2户280株,脆李种植16户2167株,梨种植77户7570株。目前已完成培育发展养殖生猪50头以上的98户(其中养殖100头到200头的69户,200头以上的20户),养殖山地鸡50只以上的150余户(其中100只以上的20余户),饲养蜜蜂70箱以上的1户,种植青脆李面积10亩以上20户。同时将进一步巩固发展马鞍山村高山脱毒洋芋种植基地300亩,三堡溪村蘑芋2亩,中药材1500亩。

    二、部门概况

    花楼乡机构数为2个,其中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1个,机关1个。核定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7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为7人。年末实有行政编制为15人,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783.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3.2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78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52万元,占55.09%;项目支出351.72万元,占44.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783.2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70万元,增长79.4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6.70万元,增长7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71万元,占28.95%;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0.51%;教育支出12.31万元,占1.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万元,占4.49%;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9.47万元,占1.21%;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占0.51%;城乡社区支出20.61万元,占2.63%;农林水支出410.71万元,占52.4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3.20万元,占5.52 %;住房保障支出17.05万元,占2.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大会议、差旅费和办公费等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9.6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缴养老保险、办公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一般行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5万元;主要用于民生、道路维修等支出;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乡纪委办案经费等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养老保险、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用于乡交管站道路管理安全等方面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款)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2.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5.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养老保险、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99万元,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义务兵优待等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9.9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万元,主要用于乡内环境治理支出。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缴养老保险、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9.11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发展奖励、农村住房安全建设监理费、危房改造等支出。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项目支出;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9.50万元,主要用于对主要用于村社干部基本报酬和村办公费等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万元,主要用于四好村奖励、脱贫致富光荣户奖励。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43.20万元,主要用于马鞍山村柏嶺湾地质灾害排险防治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0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9.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7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1万元,与2016年基本持平。主要是脱贫攻坚事务要上级来检查、督查、验收项目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78万元,比2016年减少7.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源市花楼乡人民政府没有配备公有车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反映各级人大的基本支出。03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03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11款01项反映纪检、监察的基本支出。31款01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99款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公安安全支出:204(类)02(款)12(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99(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08款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08款05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15款02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21款02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42(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03款15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05款04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05款05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05款99项反映农村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07款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99款99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花楼乡人民政府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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