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规划及方案;对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助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和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行为和案件;管理和上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推进“五治”工程。一是着力治脏,二是强力治乱,三是大力治尘,四是合力治噪,五是全力治水。二、加大污染治理力度。2017年,我市环保主管部门受理大气污染投诉52起,处理52起,并对相关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责令改正和处罚。三、创新城市管理。一是实现城区管理“网格化”,将各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二是建立“万源市五治微信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各乡镇、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市城乡治理办工作人员以实名形式加入微信群,第一时间在微信群里反馈,各职能职责部门迅速做出反映,改变了以往城乡环境问题处置环节多、程序繁、过程长、时效性差的诸多弊端,赢得了社会和公众的好评。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大城区环卫设施投入,二是建成投运乡镇污水处理站3座。三是积极筹建污水处理厂6座。四是加强现有乡镇污水处理厂的运维管理五是加快城区污水干管及雨污分流工程建设。五、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及整治方案。对全市52个乡镇“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逐一排查,共排查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46处,其中生活垃圾堆放点45处,建筑垃圾堆放点1处,并将排查情况按要求录入信息系统。制定印发《万源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17-2019)攻坚行动方案》和《万源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2017-2019)攻坚行动方案》,并下发《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选址工作的通知》六、全面完成民生实事目标任务。2017年,我市有18个村庄列入2017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范围,我市及时制定并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万环治办〔2017〕18号)文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对项目具体要求,完成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现已完成总目标任务的100%。七、持续推进依法治市城乡环境治理行动。一是规范交通秩序。二是整顿市场秩序。三是不断强化绿化工作。四是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五是督察问题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被举报,固军乡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问题、官渡镇的农贸市场脏乱差问题、曾家乡覃家坝村生猪养殖场污染环境的问题以及城区阳光花园周边、华福农贸市场周边“脏乱差”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动迅速,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确保了整治效果到位。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为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设领导职数1正1副(正职按正科级配备),下设综合股、宣传教育股、督查股。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城乡治理办本年收入合计11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3万元,占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万元,占47%.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7年城乡治理办本年支出合计114.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3万元,占50%;项目支出57万元,占50%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9.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72万元,增长35%。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数据来源财决Z01-1表,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口径为“总计”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28万元,降低18%。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53.87万元,占89%;医疗卫生支出2.4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4.41万元,占7%。(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一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107.87万元,完成预算212%,增加的原因是包含了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一致。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项级--><!--项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9.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1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对乡镇及各部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五治”开展督查,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0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借用其他车辆较多。
2.公务接待费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有所下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4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