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一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三是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四是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团结依靠广大干部群众。以“2112工程”为总体发展目标,以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等为重点,开拓进取,苦干实干,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镇呈现出经济发展、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2、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深化改革。狠抓改革攻坚,认真执行万源市专项改革方案,制定年度工作台账,按时期进度推进专项改革工作,按时上报和备案专项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事项。我镇以健全制度为重点,加强制度监督为关键,确保制度落实为根本,推进改革攻坚。
3、基础设施建设。2017年以来,我镇累计完成一事一议项目社道公路开挖7.82公里,其中光华村3.1公里、莲花院村2.6公里,蒲家坪村2.12公里。完成莲花院村社道硬化(烟草站至阴草溪)2公里、兰岭坪村道路硬化4.6公里。全镇交通建设成效明显,全镇路网基本形成,方便了群众的出行。同时加强对已建道路的管理养护,完善道路安保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了全镇交通“动脉”安全畅通。同时,大力抓好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完成光华村饮水工程10个,建蓄水池700m。全镇共安装水管约48407米,解决167户547人饮水难的问题。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草坝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草坝镇本年收入合计105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8.46万元,占100%。
2017年草坝镇本年支出合计105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11万元,占50.46%;项目支出524.35万元,占49.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058.4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300.14万元,增长39.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0.14万元,增长39.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8.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4.57万元,占25%;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59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645.22万元,占61%;住房保障支出21.38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0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办公差旅费开支。03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201.3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等开支。03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开支。1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镇纪委办案经费开支。3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9.24万元,主要用于:党委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开支。99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关工委经费开支。
2.公安安全支出:(类)02(款)12(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镇交管站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02(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61.92元,主要用于:镇事业人员工资津贴办公差旅费以及16年奖励绩效开支。08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开支。08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4.9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开支。15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开支。21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7.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人员救济费开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11(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8.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开支。11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开支。
5.节能环保支出:(类)03(款)02(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污染防治开支。
6.农林水支出:(类)01(款)42(项)2017年决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开支。03款15项2017年决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应急开支。05款04项2017年决算数为400.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支。05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生产发展开支。05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8.8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经费及其他扶贫开支。07款05项2017年决算数为163.8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干部补贴及办公费开支。99款99项2017年决算数为2.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林水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02(款)01(项)2017年决算数为1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4.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4.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18万元、津贴补贴76.67万元、奖金5.65万元、绩效工资11.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3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万元、抚恤金8.8万元、生活补助168.77万元、救济费27.08万元、住房公积金21.38万元。
公用经费69.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11万元、印刷费0.27万元、水费2.95万元、电费5.55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4.3万元、维修(护)费3.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15万元、公务接待费2.99万元、工会经费2.8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稍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822人,共计支出2.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人员用餐费,822人次,支出2.9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草坝镇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45万元,比2016年增长0.81万元,上升0.1%。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反映各级人大的基本支出。03款01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03款02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11款01项反映纪检、监察的基本支出。31款01项反映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99款99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公安安全支出:204(类)02(款)12(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99(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08款01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08款05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15款02项反映地方预算安排的解决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困难的救济费和发生自然灾害时的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支出,以及为抵御自然灾害而设立的地方救灾储备物资采购资金。21款02项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1款02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03(款)02(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类)01(款)42(项)反映用于农村公路、乡村道路建设方面的支出。03款15项反映抗旱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旱情监测及报旱、抗旱预案编制修订、抗旱物资购置管护、抗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抗旱应急水源建设以及对各级抗旱服务组织的补助。05款04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05款05项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05款99项反映农村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07款05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99款99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