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G65万源市收费站北、官渡镇郊、向前广场后滑坡地带植被恢复绿化工程。
二是花萼山自然保护区泥质路面沿线区域重点植被恢复工程。
三是牛卯坪聚居点重点植被恢复工程。
四是G65高速沿线万源市城区段荒坡荒地植被恢复工程。
五是万白路高速出口至茶垭乡政府道路、物流园重点植被恢复工程。
六是完成梨树乡扶贫引领村现场绿化、美化任务。
七是根据市政府的要求,限时完成红军公园创建4A景区迎检任务。
二、部门概况
园林绿化管理处属林业和园林局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84.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1:收入决算结构)
2017年284.27本年支出合计28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27万元,占99%;项目支出2万元,占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4.2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37万元,下降6%。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37万元,下降6%。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支出249.81,占88%;医疗卫生支出12.3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22.16万元,占8%;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主持决算为249.81万元,完成预算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决算为12.3万元,完成预算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属于正常增加范围。
3.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22.16万元,完成预算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增加,属于正常增加范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4.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5.64万元、津贴补贴8.52万元、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83.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8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22.16万元、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31万元、印刷费0.41万元、咨询费、手续费0.08万元、水费1.24万元、电费2.36万元、邮电费0.82万元、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3.0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7.64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2.99万元、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0.06万元、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下降1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部分相关开支。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1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27万元,比2016年增加8.63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新进工作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市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社会保险补助、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指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林业事业机构、森林培育、林业技术推广、森林资源管理、林业质量安全、林业防灾减灾(项):指林业方面的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育苗、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林业标准制定、规程规范编制与实施、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检查监督等;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
14.住房保障支(类)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