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2017 年 部 门 决 算 编 制 的说 明
  • 来源: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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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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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宣传、培训、咨询工作;负责拟定市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负责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及市政府重大行政行为的审核;负责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的审核、认定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行政行为的听证事项,负责政府性投资项目合同、政府采购的审查和备案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二是做好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建设,开展全市行政许可公共服务项目和两集中两到位清理工作;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五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制人员共有7人,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现实有人数共有4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人,其他行政人员2人。内设有综合股(政府法律顾问团秘书科)、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是一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5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4万元,占100%。

    2017年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5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4万元,占87%;项目支出7万元,占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73万元,下降2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1.53万元,下降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6万元,占91%;医疗卫生支出1.74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48.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44人次,共计支出0.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检查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13万元,下降3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严禁违规接待,铺张浪费,做到节约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4万元,比2016年减少0.76万元,下降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政府法制办无公务用车。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法制建设(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前段时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万源市政府法制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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