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市委巡察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巡察。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灵活运用“测、谈、查、访”等方式,对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累计发放民主测评表1165份、调查问卷2322份,进行个别谈话1029人次,查阅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12000余册(本),实地走访干部群众15000余人次,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反腐败斗争方面情况,多方核实、甄别、验证,精准发现问题。
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按照职能权属分类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一年来,移交市纪委、被巡察党组织、其他相关职能权属单位问题线索300余件。
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沟通衔接,开通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快查快结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一年来,市纪委监察局立案审查27件30人,进行诫勉谈话12人,组织处理6人。
一年来,累计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方面问题96个,党的建设方面问题96个,全面从严治党方面问题94个,“六项纪律”方面问题311个;被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173个,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447个,已整改352个。
二、部门概况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1个,巡察组4个,设二级单位巡察信息中心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市委巡察办本年收入合计7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38万元,占100%。
2017年市委巡察办本年支出合计7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6.38万元。因单位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2016年进行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无法与2016年进行比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2万元,占91%;医疗卫生支出2.82万元,占3.7%;住房保障支出4.04万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69.5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是新成立单位,上级部门督导检查接待次数相对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万元,占三公经费总额100%。
1.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3万元,因是新成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度比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巡察办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