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我校是一所小学校,主要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进行小学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硬件建设,办学条件大为改善。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厚育人氛围。3、在教学中实行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4、高度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和行为习惯培养。5、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6、强化后勤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落实惠民政策。
二、部门概况
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具有独立编制和独立核算的机构1个。教学班7个,学生数97人,定编教职工1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本年收入合计35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3.65万元,占99.44%;事业收入1.98万元,占0.56%。
2017年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本年支出合计35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万元,占41.05%;项目支出209.63万元,占58.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55.6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4.90万元,增长152.7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4%。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4.6万元,增长154.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43.33万元,占97.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占0.54%;住房保障支出8.41万元,占2.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76.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 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63.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农村中小学教学设施(项): 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项): 支出决算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助学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3.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教学工作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检查。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8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控制相关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万源市花萼乡中心小学校共有车辆0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