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人乡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 来源:万源市石人乡
  • 作者:
  • 发布日期:2018-09-01
  • 点击数:人次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 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4.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5.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今年全乡完成了易地扶贫搬迁102户316人,其中孙家河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42户122人,目前主体已基本竣工,争取年底入住,农村住房维修加固126户349人、地质灾害避让搬迁2户6人的建设任务,极大改善了群众的人居居住环境。

    2.全面完成了孙家河村、桂家河村幸福美丽新村工程项目,总投资210万元。完成了桂家河村村道公路整治(加宽)工程,总投资74.5万元。

    3.完成石人乡桂家河村河提堡坎建设项目。总投资34万元。

    4.完成向家坪村公路堡坎建设1400m3,孙家河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场地硬化500㎡,河提堡坎建设520㎡的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建设任务。总投资78万元。

    5.协调桂家河村支两委引进大型石材加工企业两个,预计投资6000万元左右,目前新建石材加工厂2个,引资到位资金2000万元,完成标准厂房建设200㎡。

    6.发展规模种养殖大户3户,其中生猪养殖规模大户1个,平均年出栏生猪1800余头。杜仲天麻等中药材种植大户1个。

    7.孙家河村、袁家塝村、桂家河村的人畜饮水工程和桂家河村微水池已竣工并全面投入使用,有效解决了105户589人的饮水难问题。总投资64万。

    8.桂家河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现正在紧密实施中,12月底前完成桂家河村土地增减挂钩目标任务。

    9.扎实推进全乡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对235户738人进行改厕、修建连户路、改厨、改圈等工作。共完成住房改善面积20460㎡。

    二、部门概况

    2017年末,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石人乡本年收入合计50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59万元,占100%。












    2017年石人乡本年支出合计506.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70万元,占58%;项目支出210.89万元,占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6.5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5.3万元,增长7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5.3万元,增长7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89万元,占37%;公共安全支出4万元,占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56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8万元,占1%;节能环保支出4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253.90万元,占 50%; 住房保障支出13.66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 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01(款)02(项): 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03(款)01(项):支出决算为:113.3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23.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06(款)01(项):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10(款)99(项):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3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9.6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204(类)02(款)12(项): 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99(项): 支出决算为20.22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08(款)01(项): 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08(款)05(项): 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类)21(款)02(项): 支出决算为9.0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210(类)1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211(类)03(款)02(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213(类)01(款)52(项):支出决算为3.05

    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3(款)10(项):支出决算为34.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3(款)15(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5(款)04(项):支出决算为131.01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5(款)99(项):支出决算为4.48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07(款)05(项):支出决算为72.97万元,完成预算100%。213(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13.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5.7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5.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8批次,87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25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石人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0万元,比2016年减少32.17万元,下降62%。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行政运行;201(类)01(款)02(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大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03(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类)03(款)02(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类)06(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201(类)10(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力资源事务--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201(类)1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201(类)31(款)01(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类)99(款)99(项):指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公共安全204(类)02(款)12(项): 指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2(款)99(项):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类)08(款)01(项):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 死亡抚恤。208(类)08(款)05(项):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义务兵优待。208(类)21(款)02(项): 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11(款)01(项): 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 指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

    13.节能环保211(类)03(款)02(项): 指节能环保支出--污染防治--水体。

    14.农林水213(类)01(款)52(项): 指农林水支出--农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213(类)03(款)10(项): 指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213(类)03(款)15(项): 指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213(类)05(款)04(项): 指农林水支出--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13(类)05(款)05(项): 指农林水支出--扶贫--生产发展。213(类)05(款)99(项): 指农林水支出--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13(类)07(款)05(项): 指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13(类)99(款)99(项): 指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

    15.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 指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石人乡决算公开报表.xls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