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5〕2号)和《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档案管理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达市委办〔2018〕28号)、《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档案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18〕58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通报(第8期)》、《万源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转发〈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督办通报(第8期)〉的通知》(万府督函〔2018〕16号)要求,按照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安排,达州市将抽调达州市、大竹县、开江县、渠县、通川区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于2018年9—10月将对万源市档案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将具体情况通知于后。
一、督查时间:2018年9月—10月。
二、督查对象:万源市级各部门、各乡镇(含行政村)。
三、督查内容: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含行政村)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档案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档案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档案安全防范措施情况,档案业务建设情况,档案信息安全情况,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档案的开发利用情况等。
四、结果运用:请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含行政村)要科学研判,对标查漏补缺。本次专项督查由达州市委、市政府组织,专项督查组将根据督查情况面向全达州市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万源市档案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