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由万源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修建的“万源市中鼎·白沙新城”项目1号楼、4号楼、5号楼总建筑面积29356.12平方米,本次预售“万源市中鼎·白沙新城” 项目1号楼、4号楼、5号楼商品房,预售面积29316.42平方米(住宅220套、商业73套)。经审查已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并已签订了开发企业、监管银行(四川省万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房管部门三方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核发了万源(2018)房预售证第007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现准予面向社会公开预售。望广大市民在预购商品房时务必查验开发企业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只能购买本公告准予预售的上述万源市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修建的“万源市中鼎·白沙新城”项目1号楼、4号楼、5号楼,预售面积29316.42平方米(住宅220套、商业73套)的商品房,并共同监督开发企业的建设和预售行为。若开发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请拨打监管部门电话。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818--8622097 (市房管局)
0818--8915577(四川万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沙支行)
万源市房产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