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机关下发万市监办〔2018〕174号文件要求,东城市管所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4日在辖区内开展2018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消除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
本次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次36人次,共检查学校20家,其中中学1家,小学3家,幼儿园16家。检查主要内容为: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是否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是否100%取得健康证;是否按规定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建立原料进货验收登记台帐;学校食堂是否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食品留样柜是否独立、专用、留样样品是否保留48小时以上等。
此次检查主要凸显的问题为:个别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储存不规范;少数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信息未及时变更;部分学校食堂厨房操作间环境有待改善等。执法人员就上述问题当场对学校负责人进行告知要求其立即进行改正,共发出监督意见书4份,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并对所有学校进行资料汇总,
建档管理,以便后期长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