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经局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万源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印发给你们,请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遵照执行。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24日
万源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学法守法用法,有效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能力,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综合能力,切实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的外宣工作,营造我局法制宣传氛围,城管局决定在全局集中开展2018年度法律法规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其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对象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一)学习时间
1.第一阶段:2018年3月1日—6月1日
2.第二阶段:2018年6月2日—9月3日
3.第三阶段:2018年9月3日—12月底
(二)学习形式
局党组会、局行政办公会前集中学习、下属单位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每阶段集中学法活动不得少于5次,自学法律课时不得少于10学时。
(三)学习内容
1.第一阶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5)《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
(6)《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7)《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暂行规定》;
(8)《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2.第二阶段
(1)四川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制定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4)《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7)《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8)《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9)《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第三阶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四川省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
(5)《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6)《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
(7)《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8)《城市公厕管理办法》;
对涉及城市执法体制需移交职能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一)利用城区户外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二)在河西新区制作城市管理宣传告示牌、法规宣传标志标牌;
(三)印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小手册,搭建城管宣传平台,扩大宣传面;
(四)在美丽幸福万源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城管微互动公开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
(五)利用《万源新闻》综合频道,对城管执法进行新闻报道,让市民积极参与和监督城管执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要充将学法和法治宣传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法活动领导机构,明确专人从事该项工作,加强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 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该项工作,确保出实效,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三)突出重点,确保实效。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要明确学法重点,完善学法制度,创新学习模式,注意积累和总结学习经验。每阶段组织开展一次学法专题讨论活动,通过专题讨论,相互促进、相互提高。同时要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践,不断巩固学习效果。
(四) 严格考核,建章立制。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股室要及时对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将学法情况纳入职工年度考核。同时,要将学法制度常态化,营造一支学法、守法、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执法队伍。
各单位务必将本年度学法活动和法治宣传的相关资料及时完善归档,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各单位督导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