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根据新世纪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从12个方面对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政策做了总结和归纳:
1.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2.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3.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
4.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
6.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7.各民族不分人口多少、历史长短、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
8.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
9.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特征,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10.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
11.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12.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要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