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府发〔2018〕49号
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1、 加强宣传力度。森林防火必须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前提,继续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对老年人、中小学生、高危人群的森林防火宣传。
2、 严控火源,减少隐患。各村要严把野外火源管理关。管好“五类人”,监护人要加强对老人、儿童和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各村护林员要加强巡护,要加大对要害部位的巡查密度,见烟就查,见火就灭,严查严处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就地及时排除。对违规用火行为,一定要从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护林员等相关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
3、 加强值班,及时处置、确保信息畅通。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实行“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如有发生森林火灾,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村社干部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扑救,深入火场,做到“三个务必”:即务必讲究科学的扑火方法,务必注意保证灭火人员的安全,务必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在第一时间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办公室,电话:0818-8965001(24小时)。
万源市庙坡乡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