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查、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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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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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府办发〔2018〕9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科学应对、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物资储备调查

    各地各部门要在去年的基础上对本地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对原有物资予以补充、更新和完善,并相应建立健全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储备各类应急物资,切实做好应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在加强储备的同时,对应急物资进行分类统计,填表建档,编印成册。

    二、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要在2017年开展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本行业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及企业、学校、医院、社区等各行各业风险隐患调查登记工作,并负责统计汇总。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治理整改,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

    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调查

    在去年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全市范围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统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安排专人对本单位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调查,认真统计,分类填表。

    四、统计汇总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并于2018年7月2日前将《万源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附件2)、《万源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万源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汇总表》(附件5)万源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附件6)、《万源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汇总表》(附件7)以书面(盖章)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张海龙,联系电话:8730222,电子邮箱:641105978@qq.com)。

     附件:1. 需报送应急物资储备、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 万源市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3. 万源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登记表(各地 各部门备案用)

    4. 万源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

    5. 万源市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汇总表

    6. 万源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情况统计表

    7. 万源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汇总表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5日          


    98号(关于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查、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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