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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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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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府办发〔2018〕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汛减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四川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地灾指〔2018〕1号)和《达州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达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地灾指〔20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防灾减灾工作要求和安排,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6月10日起,我市将邀请专业地质队伍地矿眉山工程勘察院集中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抓好防灾责任落实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清今年防汛减灾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迅速行动起来,扎实开展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严格对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联动和业务指导,确保本次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排查工作由达州市人民政府统筹部署,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相关部门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及《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的通知》(万府发〔2014〕16号)文件要求,做好各领域、各行业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牵头会同市水务局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订全市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水务、交运、住建、城管、扶贫移民、安监、旅游、教育、电力等部门负责做好各自领域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市国资办、市经信局负责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检查指导工作。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及调查单位(地质队伍)的沟通衔接,周密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将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本次排查调查资料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重在落实,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整治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深刻领会省、达州市和万源市相关领导对防汛减灾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研判灾害发展趋势,科学制订防灾对策措施。对威胁人口聚居区的灾害隐患点的调查资料,必须由调查人、单位负责人联合签名,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排查质量。要建立工作职责和问责追责制度,确保排查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和调查成果准确真实可靠。要加强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基层广大干部群众主动识灾防灾避灾的积极性,广泛发动社区、村社群众主动查险报灾,提高排查工作效率和质量。

    本次排查要对全市已排查出的161处隐患点进行复查复核,对近3年已销号的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再检查。对新发育的隐患点要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充分借助遥感、航测等新技术新方法,按照“坡要到顶、沟要到头”的原则,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凡是有人居住、有工程活动的地段和区域逐点逐段排查,科学评估风险,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要对照危险性评估报告所提出的防灾措施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要按照“谁排查、谁宣讲”同步推进的原则积极做好隐患点上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干部群众临灾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确保发生灾情险情时临危不乱、快速有序安全撤离,排查工作务必在7月10日前完成。

    三、精细管理,构建防灾工作合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要加强信息公开,逐一设立警示标识标牌,逐家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逐村逐社搞好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要充分运用好排查成果,科学合理搞好规划建设。

    本次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分类推进实施。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细化落实避让、监测、治理等措施。对存在险情的隐患点,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搬迁避让、排危除险、工程整治等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对险情紧迫的,要第一时间组织受威胁人员疏散转移,确保安全。对已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需清淤的要及时清淤,需加固的要及时加固,确保发挥正常功效。对工程建设项目防灾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业主单位和施工企业加强整改,确保不留隐患。

    要健全联防联动和动态监管机制。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要继续健全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同联动的防灾机制,及时会商研判防灾形势和灾情险情发展变化趋势,强化对隐患点的动态监管,确保随时掌控隐患险情。要进一步明确隐患点责任边界,确保部门责任清晰、目标举措明确、整改落实到位。对排查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严肃追究党政一把手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统筹领导,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省、达州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对辖区和管辖范围内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防汛减灾措施落实再检查,为确保做好本次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和防汛安全排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要迅速成立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配合专业地质队伍做好本次排查工作,为抓细抓实我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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