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5〕58号)、《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达市府发〔2015〕24号)及《万源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万府办发〔2016〕167号)等文件有关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要求,我市于2016年成立了万源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统一发布本辖区内各类农村产权的供求信息及交易结果,受理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招商和转让等交易,为农村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对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行鉴证,出具《农村产权交易成交鉴证书》。为切实做好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产权交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8月底前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和规范文本。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管理。挂牌成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负责本乡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指导、帮助转让方完成申报材料;承办自愿申请的农民个人产权交易和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且每宗(件)评估价格在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增设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不再新增编制及工作人员,所需工作人员在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调剂使用,并确定1名联络员(联络员名单于8月25日前报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农村产权各类流转(受让)意向,每季度填写附件1、附件2表格(备注:其他农村产权交易意向的收集可以参照制作)报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备案。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在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进一步推动全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乡镇联络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加入工作QQ群:697088700,联系电话:8617558。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信息登记表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意向信息登记表
3. 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联络员名单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
附件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意向信息登记表
农户姓名 | 村、组 | 权证或合同号 | 地块名称 | 面积(亩) | 流转方式 | 是否限定用途 | 备注 |
附件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意向信息登记表
受让方名称 | 拟受让乡(镇)村、组 | 受让土地用途 | 面积(亩) | 流转方式 | 备注 | |
附件3
乡镇农村产权交易所联络员名单
序 号 | 单 位 | 联络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