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府办发〔2018〕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达州市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补短板工作,根据《中共万源市委 万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万源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万委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万源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万源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市场化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用改革的方法为实体经济降低成本,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要素成本、融资成本、人力成本、物流成本,为企业经营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18年底,全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进一步降低,其中要素成本降低2亿元以上,企业融资的担保、评估、登记等费用控制在融资成本的3%以内,企业综合经营成本低于中西部平均水平,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活力进一步激发,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严格按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交易制度和服务标准开展交易工作。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制度,推进政府采购异地远程评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降低要素成本。
1. 深化居民用水价格改革。建立充分体现我市水资源紧缺状态,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为核心的水价政策体系,有效降低城乡居民用水价格。(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 加快推进电价改革。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思路,按照省上部署,开展电网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单独核定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鼓励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电、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建立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方式,健全对电网企业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有序推进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全市电网上网侧和销售侧电价改革基本到位,有效降低全市民用、商用用电价格。(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3. 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全面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建立更具弹性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择机理顺居民用气价格。研究制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及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落实对企业直接融资的贴息、补助政策,以及新增客户首贷奖补、支农支小贷款奖补等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运用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深入开展“万家千亿”诚信小微企业培育辅导对接,加大对诚信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利率适度优惠。支持设立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坚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续贷”业务推进力度,推动降低企业贷款成本。进一步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督促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和银监会“七不准”“四公开”要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万源市支行)
(四)降低人力成本。根据省、达州市调整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统一部署,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合理控制调整幅度。适度调整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标准,市财政对市内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给予资金补助。增加对企业职工培训的补贴支出,鼓励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免费为企业提供培训场所、设施和师资,降低企业职工培训成本。降低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成本,加大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的工作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科学合理调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中小微企业的缴费压力,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缓缴期内对缓缴费用不计滞纳金。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落实稳岗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四、组织保障与督查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细化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定期研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政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宣传,提升宣传深度和广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将降成本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