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万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来源:万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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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8-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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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建立万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污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污普工作重大政策措施;

      (二)研究制定污普工作总体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各类源具体实施方案;

      (三)督促指导万源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污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污普工作,协调解决污普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矛盾和问题;

      (四)研究确定考核奖惩措施,通报污普工作各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五)处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一)联席会议由市污普办牵头,市污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污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19个建制镇及茶垭乡根据工作需要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何怀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市污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业务股(室)负责人,负责日常联络。

      (三)根据污普工作的安排部署,在相关阶段性工作突击期间,市污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的普查指导员,需要集中办公的,按照市污普办统一调度实行统一办公。

      三、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经市污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临时召开。市污普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如有需要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应向组长提出建议,由组长决定是否组织全体或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会。联席会议形成的决议或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通报联席会议参会单位。

      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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