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工业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达州市2018-2019年今冬明春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环委会发〔2018〕13号)文件要求,达州市环保局对工业源进行了重新确认,请各相关工业企业按照附件中新的标准,对各自企业“一厂一策”限产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前,将新修订的“一厂一策”限产方案报送我局电力和环境资源综合利用股。
联系人:娄泽晖,电话:8618908,邮箱:646931262@qq.com。
附件:工业源减排措施清单
万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1月8日